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的生存之本。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除了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之外,越来越多的农民还会选择在自家的耕地上建房。

由于我国的土地资源有限,看到在耕地上建房的越来越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8月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两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提出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确保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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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那么,除了严禁乱占耕地建房,还有哪些严禁耕地“非农化”行为呢?今天笔者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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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其实,从2019年开始,全国各地农村掀起一股违规“大棚房”、“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即“双违整治”的高潮。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用地,各式各样的违规建筑在政府的调控下,拆除之势如排山倒海般迅速在农村蔓延开来。

毋庸置疑,耕地是会受到国家严格保护的,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未经批准占用耕地进行以上几种行为的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于农村新增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这些看似严格的新规,其实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在此提醒那些有违规行为的农民朋友,千万别抱侥幸心理了,否则早晚都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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