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办理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报销(驻外人员)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操作规范的通知》(市社保发〔2018〕90号)
所需材料明细
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购药处方、检查报告单;
3.发票原件;
4.全套病历复印件(医院病案室提供);
5.《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申请表》(101表,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
6.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及特殊治疗项目费用明细表》(102表,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
7.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驻外人员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2份;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驻外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办理时限
5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人力资源市场医保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
029-83812544
办理流程图
编辑:李 颖
责编:程 方
审核:王琨 刘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