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严重违纪,已经落马。据披露,李伟入党动机不纯,只是形式上入党,思想上却并没有真正入党。李伟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在青年时期就扣错了人生的第一粒纽扣,树立了金钱万能、关系至上的错误人生观价值观,为自己的贪腐人生种下畸形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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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出生于1966年,1983年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曾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2020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诉讼。李伟职业生涯起步之时就动机不纯,观念不正,又没有加强思想改造,最终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逐利贪权,把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当做奋斗目标

1983年,18岁的李伟参加了招干考试,他选择的第一份职业就是银行系统。从参加工作开始,就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当成了人生的奋斗目标。经调查,李伟严重违纪违法涉及犯罪金额达到2000余万元。

摆谱耍特权,酒桌上人分三等、酒分三等

李伟认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与其他人不一样,必须有特别的安排。在接受他人宴请时,他在酒桌上可以把人分成三等,酒也分成三等,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的三道坝。更扬言说“我是副市长,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他的三观已经严重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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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官”思想严重,滥用职权贻误工作

在任乌鲁木齐县长时,李伟一方面官架子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凸显,那就是太平官思想严重。他一心求稳捞政绩,完全不顾百姓的利益。即使在疫情期间,李伟作为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副部长,居然组织市政府工作人员和私营业主聚餐饮酒。作为领导,他认为所有的要求都是给下面人提的,和他没有关系。

经过审查调查,李伟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问题。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李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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