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民营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民营医院迎来新一轮挑战和机遇。

10月26日,重庆卫健委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管理年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称《通知》) ,明确提出: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管理。

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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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重庆卫健委官网

这对民营医院来说是一大挑战,一方面需要大量投入提升实力,但另一方面也是机遇,因为一旦得到当地卫健委的质量认定,其背书含金量极高,民众信任和满意度似乎也不是遥不可及。

看看重庆版《通知》有哪些细则

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国家版《关于开展“民营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相比,重庆版在要求“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的同时,还特别做了以下重量级要求:

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必须设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应当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二级以上民营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配备充足的专 (兼) 职人员,建立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强化整改落实效果。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营医院要根据工作方案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部门、明确任务内容和责任人,重点就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自查自纠,并设立问题台账由专人管理,负责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消号。

《通知》专门要求二级以上的民营医院分别从医院整体运营、每个科室都设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和小组专门推进,将医疗质量管理融合到日常工作和科室工作细节。这与国家要求“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进医疗质量,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相契合。

此外,其创造性地提出民营医院专人管理、跟进医疗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漏洞,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消号,是对医疗管理质量问题自查自纠后的跟进,与后者形成一个闭环,推动医院提升。

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市、区县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应将本专业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培训。

民营医院按要求加大平安医院建设力度,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警务室设置;从业人员按规定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并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管理。

事实上,在探索管理社会办医这条路上重庆市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公开数据,截至2017年年底,重庆市社会办医院数占全市医院总数比重由2011年的40.7%增长至68.42%;床位数达178537张,占全市总床位数比重由2011年的8.8%上升到26.3%。这些数据彰显了重庆社会办医的积极态度和决心。在民营医院规模、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下一阶段必然是去粗取精,规范化标准化,医疗质量则是其面临的第一道挑战。

评审评价向公立医院看齐,民营医院行吗?

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告诉“医学界”:“虽然之前没有哪个地方提出 (这样一个政策) ,但实际上也是一个常识,在医疗质量方面 (民营医院应该与公立医院) 同等标准。”

重庆这次正式将常识落实到黑纸白字上,能实现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向公立医院看齐的美好愿望吗?徐毓才表示很有挑战性。

“目前,民营医院已经建立起来的评价体系是基于自己特点,我觉得更科学。”他表示,“而公立医院的评价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过分强调组织架构,不符合扁平化管理,过分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

他强调,必须建立一套适合于民营医院特点的管理体系、考核体系、评价体系,民营医院才能弯道超车。

实际上,此次重庆提出“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管理”,可以将其视为是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的系列政策的一个小缩影,都在明确地传达“鼓励民营医院”的信号。

为此,国家近年来也在不断降低后者入场门槛,努力做到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更是“偏爱”:

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文件),再次降低社会办医门槛,取消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环节,直接将审批与执业登记环节合并。

2019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社会办医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医保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人员。

总体看来,原先为行业诟病的民营医院发展隐形天花板,国家在不断地打破,并给予民营医院同等的权利和可能性,当然民营医院在受到“公平”待遇的同时,也意味着要受到比原先更严格的监管,一起提升进步。

但是,在这个提升进步的过程中,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是否要并轨监管,还是另外做一套量身定制的KPI,还需要有关部门和从业者更多的讨论和思考,三思而后行。

来源:医学界智库

作者:姚远

校对:臧恒佳

责编: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