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里说的是公立医院。

前几天,一个读者发来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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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冒昧打搅了,还请见谅,无意中在公众号上老师的文章,感觉老师的文章都很客观的在分析问题。我们是县级医院公立二甲,我想了解一下职称为主任医师 和 副主任医师的女性科室主任在到达法定年龄正常退休后,医院是按照什么指导政策延迟退休5年保留行政职务5年的呢,国家在这方面有政策吗。谢谢

这个话题是个公共话题,也不光是他们一个医院,或者县级医院遇到,其他医院都会遇到。

医疗比较特殊,超长待机很普遍,在百年历史的医院,70岁以上还在原来医院坐诊的不是少数。之前他们基本是退休之后返聘,延迟退休是这几年才喊出来的概念。

于是,我们首先搜索相关官方政策,延迟退休确实已经在执行,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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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2019年相关部门就回应过类似问题:

从中可以看出,延迟退休确实已经开始,但是主要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回到开始,申请延迟退休后,原来担任的行政职务还能继续担任吗?国务院其实单独出台过规定,看下面这个截图:

这里说的比较明确,担任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后,应当免去去行政职务,使他们集中精力继续从事科学技术或文化艺术等工作。当然,也没把口子全堵死,“特殊情况除外”。也就是说,决定是不是继续让他(她)担任行政职务,由任免他们的机构决定。如果是院长,决定权在上级部门,如果是科主任,决定权在医院。

2018年,昆明市政府网站有类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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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归纳总结如下:

一,延迟退休后是否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由单位定。

二,延迟退休后,应让其从事专业工作,而非行政管理工作,但是没堵死。

三,事业单位领导,任期满后,又延迟退休,不应再担任领导职务。

不知道我们的理解是不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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