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交警九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1名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的酒驾司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人被记12分后,其驾驶证被注销。

10月26日21时许,交警在辖区南关桥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突然靠边停车,欲掉头,形迹可疑。民警上前将该车拦下,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随即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测试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得知,驾驶人王某是在村里喝的酒,喝完酒一高兴进城区找朋友玩,没想到这个时段还有警察设卡查酒驾。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20年8月4日,目前尚处于实习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将对王某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一次记满12分,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车辆的驾驶证将被注销。(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