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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作为方便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每个市民都应该珍惜爱护,而不是去破坏,但不文明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今日,小编接到一位网友私信,称在滨州街头,一位出租车司机公然“怒摔”共享单车…

据视频显示,这位出租车司机,将出租车开到了共享单车的前面并停车,下车后走到共享单车前,将共享单车抬起,扔到了旁边的小道上……

司机公然“怒摔”共享单车的具体原因未知,但目击网友表示:“太让人生气了,简直是在给文明城市抹黑!”

共享单车被破坏,在滨州并非个例。

此前,就有网友向小编投稿,在黄河12路佰盛酒店和滨州技术学院之间的路段,老有人把单车扔水里,网友之前路过的时候捞了2辆了,最近发现又有人往里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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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表示,“共享单车本来就是服务大众的,也不知道虐待共享单车会带来多大的快感,希望哈罗单车的维护人员“救”一下单车,也希望曝光下文明社会那些做着不文明的事的人!

另外,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即达到“数额较大”的“红线”,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行为人一旦毁坏的共享单车价值经司法鉴定达到5000元,那么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共享单车便民出行

不应该受到种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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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公共财物

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