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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近日,据媒体报道,福建某地区卫生健康局开出《基本法》实施后的首张罚单,严惩未取得行医资质的机构及个人非法行医。

来源 | 基层医师公社

近日,据媒体报道,福建某地区卫生健康局开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实施后的首张罚单,对该区某街道一中医理疗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据《基本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中医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60元和药品、器械,处5万元罚款。

“戴帽中医”层出不穷

多年来,虚假中医层出不穷,以各种各样姿态忽悠着人民群众,危害着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扰乱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从2017年《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很多非法人员打着中医药“擦边球”,为人民群众开展所谓的中医药服务。

笔者梳理发现,“带帽中医”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彻头彻尾的“光脚板”虚假中医

这类人员对医学常识、中医药知识几乎为零,他们打着理疗、按摩、美容、保健等旗号,擅自为客户推荐使用中医药方面的服务,甚至有的已经将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作为“广告平台“,大肆鬼吹自己“医术”了得,百分百有效等,有时就连其自己患病也不知道是啥回事,擅自用自己的产品或诊疗行为,甚至有的为此还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第二种是借助平台掩护搞虚假中医

这类人员主要集中在药品零售企业或某些产品推销会场等,他们对医药常识、中医药知识有所了解,能简单识别相关信息。

他们要么自己假扮中医,为顾客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要么招聘一些所谓的“神医”坐诊,甚至为顾客提供中西医结合的“一条龙”“大包围”服务,从打针输液到提供看中医,只要顾客有需要的他们都能为其提供服务。

第三种是医疗机构中暗藏虚假中医

这类人员在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机构较为常见。从隐蔽性角度来说,这类“戴帽中医”更容易蒙混过关,毕竟他们有正规的医疗机构作掩护。

不管哪种虚假中医,其对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影响,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留下安全隐患,历来都是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的。但多年来一直未曾彻底遏制。

这类“戴帽中医”长期存在的原因,那就是违法成本太低。首先,在很多地方,相关部门对民房、保健按摩店、理疗店、理发店等室内的“戴帽中医”,几乎是保持“有举报,才打击”的执法思路,自然为这些“戴帽中医”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就算有人举报或有相关文件指导开展打击,多数都是“先通报,再出击”,为“戴帽中医”躲起来藏起来提供了便捷。最后,就算是真正逮着了,其处罚力度不够高,为“戴帽中医”重操旧业提供了机会,很多处罚注重以没收和罚款为主。

《基本法》能否遏制“戴冒中医”

如今,《基本法》已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 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也就是说,“戴帽中医”的帽子不好戴了,一旦被查处,就算只有十元八元的违法所得,都可以至少罚款五万元。

笔者认为,要想彻底遏制“戴帽中医”现象,仅靠处罚是远远不够的,有的“戴帽中医”与相关人员关系密切,处罚就存在不公平现象。

要让“戴帽中医”不嚣张,不猖狂,群防群控或是一条好路子,让人民群众乐意参与其中,以身表率远离“戴帽中医”,阻击“戴帽中医”,不给“戴帽中医”提供机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敢举报,不怕报复的坚强后盾,想必到时“带帽中医”想戴也不敢戴了。

I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基层医师公社”,作者 /钱展礽,版权归权利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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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远志 视觉|花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