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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二十七号通告

近期新疆喀什地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文件精神,现就目前我县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凡10月10日以来有喀什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象人员,须提供抵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并落实14天健康监测。

二、10月10日后喀什地区来(返)象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大市民外出旅行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良好的生活方式,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四、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咨询热线电话:12345。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