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肥东区某商品住宅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因会所修缮纠纷引起网民的关注。

该小区会所外部斑驳破损,建筑上面的玻璃瓦、保温层脱落导致内部漏水,门头部位的钢化玻璃莫名爆裂,屋顶漏水导致内部的建材坠落伤人.....种种迹象让这所建筑成为危房。物业在房屋外面贴出了警告:请勿靠近。但还是有掉落的建筑碎片击中楼下停放的车辆,幸运的是没有伤到人。

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栋会所因为产权不明确,没有定向的资金进行修缮。相关的专业律师接受电话采访时候指出:如果产权属于全体业主,那么需要业主委员会出面确认后动用维修基金进行修缮。如果属于开发商,由产权单位进行出资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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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一纸通告发布到小区,其内容是希望业主热心积极参与,但这纸通告反而激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们认为"物业使用的时候并没有申明业主有权利使用,而维修了就想起业主了"、"这个物业公司的服务非常一般"等等诸如此类的对物业的吐槽。

物业公司的人确认,从2013年到现在,这个小区连物业委员会都没有成立。这句话暴露出一个业主们忽视的问题:7年来这个小区是没有监督物业进行管理的部门。

如果这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会对物业所收的物业费中"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这一部分的钱是用来专项维修房屋。而且业主委员会也可以根据每年的物业公司的日常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如果长时间达不到大多数业主的满意,则可代表业主提出更换。

房屋是老百姓一辈子最重要的投资了,但往往是稍有不慎就陷入了"坑",交钱之前被开发商视为上帝,交了款后出现问题就成了"孙子"。

更有甚者,就像上文中的小区,在刻意的漠视下,都不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很多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不甚了解,有的了解了也认为意义不大,实际情况的确是业主委员会的制约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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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来协调业主与物业间的纠纷、受理业主日常对物业管理的意见的反馈。不少商品住宅业主了解到的是,事实上,交房后的主要居住服务还是取决于物业公司的正规服务,遇到暴力催收,公摊物业出租,相关绿化没有保障等问题经常出现。

在今年的3.15晚会上曝光的南宁天誉城案例中, 1.3万每平米的价格的房屋质量不如安置房。画面显示的阳台渗漏、墙面凸起、通道设计宽度不够家具无法进入....,这种房子也顺利通过了验收,业委会的设立形同虚设。

业主们的不满集中爆发,让这个楼盘上了3.15晚会,暴露了房产交易中的很多问题。

不仅仅是小开发商,国内知名的地产公司在房屋质量上也频繁出现质量不过关的情况:渗漏、开裂,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门窗质量问题等等纠纷层出不穷。

反思这种种纠纷,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是根本的原因。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对比其他先进国家来说尚不健全,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和加快推进,让老百姓买房放心、住着舒心,这个路途还很漫长。

亲爱的朋友,你的生活中有没有遭遇过业主的无奈?你是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欢迎评论留言,为其他朋友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