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广州只为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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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进行公安调查

2009年8月,谢某、徐某在长沙务工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11年7月20日,双方自愿在攸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2012年生育一男孩谢某成。不久,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而分居生活,且误会较深,后谢某将徐某诉至攸县法院。

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由原告谢某按年支付小孩谢某成生活费12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谢某未履行规定的义务,徐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经多方了解,得知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执行难度较大。即便如此,王法官仍不抛弃不放弃。当听闻被执行人谢某在广东省开了一家公司时,执行法官没有丝毫犹豫,提起案卷就往目的地奔去。经过长途跋涉到达目的地后,王法官四处寻找,发现该“公司”实为棉花加工场,与“公司”并不相符,便通过当地居委会及公安部门打听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在多方联动下,成功联系上了被执行人谢某,执行法官从解纠纷、促和谐的角度出发,与其洽谈沟通,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将带来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兑现,申请人也对法官的工作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