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23日召开的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上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

会议宣读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参保缴费期限为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环节,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紧密配合,统筹安排,合力推进,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这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2021年度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县政府副县长陈声繁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