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0月26日电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消息,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曝光“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四川宜宾、广安两案例上榜。分别是——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翠屏区渔夫子火锅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鱼类案

2020年7月20日,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宜宾市翠屏区渔夫子火锅店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店收银电脑中查获部分野生鱼销售记录。涉及“母猪壳”(大眼鳜)、“玄鱼子”(中华沙鳅)、“鱼蜂子”等鱼类菜品。经查,该店于2020年3月至今销售的上述三种野生鱼菜品金额合计14906.6元。另查明,为促进销售,该店宣称其销售的黄颡鱼、河鲫鱼、河白鲢、河草鱼、河鲶鱼、河花鲢、河鲤鱼等鱼类为野生鱼,实际上均为人工养殖。该店销售上述鱼类菜品金额合计90370.04元。鉴于其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翠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某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0年9月7日,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杨某长期在建平农贸市场内销售“大河鱼”,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大河团鱼”“大河鱼”等视频。9月8日,执法人员对杨某销售摊位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其所售鱼类为草鱼、鲫鱼。经查,杨某一直以流动摊位的方式从事鱼类销售活动,其发布视频中的“大河团鱼”系从钓鱼者手中收购的甲鱼。其销售的草鱼、鲫鱼系从临港大市场鱼类批发门市购进的人工养殖鱼,为吸引消费者和提高销售价格,杨某向消费者宣称其销售的为“大河鱼”。杨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广安区市场监管局现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