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什么关系比较难处

以前的人可能会回答

婆媳关系

现在的人可就不这么认为喽

不信你到网上搜一搜

物业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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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要聊的这两个小区

也是物业跟业主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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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两个小区上电视了,因为物业和业主……

帝景翰园三期居民楼下

有一片景观池和绿化带

前不久

物业突然张贴施工通知

拟将景观池和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

在张贴的通知上

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准备将

9栋、10栋、11栋楼下的

景观池和绿化带一起清除

改建成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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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突然施工表示不理解

很多居住在一楼的业主还担心

改造成停车场会存在安全隐患

那么改建的停车场

是否有相关手续

又是否合乎相关规定呢

来听小区物业经理咋说

物业经理说

由于着急施工

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既然现在业主强烈反对

他们准备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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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帝景翰园小区

清荷园小区的业主

最近也和物业有点不愉快

清荷园业主郝先生说

小区的物业配套用房

未经业主同意

长期被出租且收益无法共享

针对这一问题

来听听社区咋说

那么业主们能否

成立业主委员会

收回配套用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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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该小区

能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

解决这一问题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编辑:凹兜给 部分素材来源于淮北传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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