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什么关系比较难处
以前的人可能会回答
婆媳关系
现在的人可就不这么认为喽
不信你到网上搜一搜
物业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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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要聊的这两个小区
也是物业跟业主的那些事
(观看视频了解新闻详情)
帝景翰园三期居民楼下
有一片景观池和绿化带
前不久
物业突然张贴施工通知
拟将景观池和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
在张贴的通知上
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准备将
9栋、10栋、11栋楼下的
景观池和绿化带一起清除
改建成停车场
除了对突然施工表示不理解
很多居住在一楼的业主还担心
改造成停车场会存在安全隐患
那么改建的停车场
是否有相关手续
又是否合乎相关规定呢
来听小区物业经理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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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说
由于着急施工
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既然现在业主强烈反对
他们准备停止施工
除了帝景翰园小区
清荷园小区的业主
最近也和物业有点不愉快
清荷园业主郝先生说
小区的物业配套用房
未经业主同意
长期被出租且收益无法共享
针对这一问题
来听听社区咋说
那么业主们能否
成立业主委员会
收回配套用房呢
希望该小区
能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
解决这一问题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编辑:凹兜给 部分素材来源于淮北传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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