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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全国部分省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在泰安召开,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亮代表我市就农村集贸市场监管工作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构建农村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工作方向。将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列入全局20项重点攻坚任务,明确了9项整改事项,突出无证无照、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和违禁品上市四大监管重点,采取区县局班子成员挂包辖区乡镇农村大集,“一个市场、一个清单”的监管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做到巡查不间断,整改不停止,努力实现把农村市场整治好、把风险防控好、把长效机制建设好、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好、把工作人员保护好的“五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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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施工作创新,确保履职到位。印制《农村集贸市场监管工作指引》和《农村集贸市场监管流程示意图》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使用,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贸市场监管的基本内容和工作流程,较好地解决了“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问题,推进了全市基层监管所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创新性地提出了建立“集长制”管理模式,确认市场开办单位为“集长”,镇办分管领导对辖区内大集管理进行总调度,适时开展综合性治理。目前,“集长制”已部署在全市推行,张店7处乡镇首集和2处重点市场已经挂牌实施,此举有效破解了市场监管困局,实现了交易环境、经营秩序的改善,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是推行四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出台《关于构建农村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市推行风险等级监管制度、“三定”市场监管制度、专项整治制度、市场评估通报制度,落实好日常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市场问题出现反弹。

四是建设示范市场,推动典型带路。通过现场观摩样板市场的形式,指导全市11个区县建立起了34处农村集贸市场示范市场,示范市场中的食品经营业户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实现持证“全覆盖”,散装食品销售业户防蝇、防尘措施全部防护到位。示范市场建设推广以来,全市共查处无照经营386户,商品质量违法行为252起,查处从事违禁品经营者188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86份,罚没款4万余元。全市农村集贸市场的傍名牌、三无产品、违禁品上市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工作风险降低,社会共治体系初步形成,市场面貌焕然一新。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