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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日上午,在饶阳县沱阳公园,饶阳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带领被帮教的两名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这两名未成年人犯罪时都未满18周岁,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根据法律规定,对他们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设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未检工作室的干警通过谈话、写思想汇报、参与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帮教,这次参与法治宣传就是多种公益活动中的一种。

活动中,未检干警共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两位未成年人积极的协助干警发放宣传资料,从中受到法治教育,培养了他们的“爱心”、“热心”、“责任心”。

两名未成年人表示:“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公益活动,感到既新奇又有意义,在向他人传递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能受到法治的熏陶,并且从活动中感受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的快乐,希望今后能多多参与”。

作者:许晶、吴晓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