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消协)发布称,不法借贷机构将校园贷变成校园害。

一般来说,在正常情况下,“校园贷”是主要面向大学生群体的一项借贷业务,其初衷主要是为家境贫寒的学生提供贷款完成学业,或是为解决在校生创新创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称,由于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一些不法借贷机构将“校园贷”变成了“校园害”,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梳理,当前不良“校园贷”主要存在“注销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陷阱。

“注销校园贷”诈骗手法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有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有贷款记录的,二是针对无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无贷款记录的。而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骗子均以“影响个人征信”之名要求学生从网贷平台提现的借款全部转入骗子提供的名为“清查账户”,实为骗子的个人账户中。

而“套路贷”一般会通过微信、QQ、微博等学生经常使用的社交媒体或是在校园学生集中区域发布小广告,并宣称“无门槛、零利息、免担保”。一旦学生“上钩”,这些不法借贷公司会迅速为学生办理贷款,并通过设置合同陷阱、开具远高于贷款金额的借条、故意让学生逾期等方式“步步设套”。如果借款的学生无法偿还贷款,借贷公司通过介绍其他贷款机构等方式使学生们债务越滚越大;或是采用电话恐吓、围堵拦截等方式暴力催债。

与此同时,“培训贷”、“创业贷”等马甲开始层出不穷。由于国家加大了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机构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进行改头换面,有的打着“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毕业贷”等旗号,采取更为隐蔽的营销手段,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有的则披上了分期购物商城或者贷款超市等“马甲”来打掩护,但本质仍是不良“校园贷”陷阱。

为遏制不良“校园贷”侵害广大学生,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16年起就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联合治理,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明令禁止互联网借贷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大学生贷款。

但在这种国家严防严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不法机构为了获取暴利铤而走险,现实中仍存在“注销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多种不良“校园贷”陷阱继续坑害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多位在校大学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自学生返校开始,校园里路标、公告牌上就贴满了各种贷款机构广告。虽在校人员每日及时清理,但仍层出不穷。

“与之前相比,现在情况还算好很多了”,一位大四学生告诉记者,“今年由于疫情缘故,非本校人员不能随意出入,而要在以前,校内道路旁随处可见宣发“学生贷”、“小额贷”的人员。”

他们同时也表示,随着双十一的开启,在一些校内组织微信群里陆陆续续出现了“学生贷款”广告与链接。

为更好保护广大学生的财产安全,避免其陷入形形色色的“校园贷”陷阱,中消协向广大青年学生发出如下消费警示:警惕“注销校园贷”骗局,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办理贷款务必做好前期工作;主动学习金融消费知识,保管好个人信息,及留存有关凭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中消协同时敦促开展“校园贷”业务的借贷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监管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制定完善的“校园贷”风险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信贷额度和利率,为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安全放心、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