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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离新疆喀什返(来)句人员健康管理

的紧急提醒

10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报喀什地区发现138例无症状感染者,喀什地区启动一级响应,疏附县4个乡(镇)为高风险地区,其余乡(镇)为中风险地区。为认真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离新疆喀什返(来)句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自10月10日以来,从新疆喀什(含旅途中转)返(来)句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诊。如有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新疆喀什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句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地区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社区(村)、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并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若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隔离等待,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可有序流动。

三、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离新疆喀什返句后,应配合我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拨打市卫健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87279961)。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治组

2020年10月26日

编辑:张萌萌

来源:市卫健委(基础分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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