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岳海陆利用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职务之便,在项目管理、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共计22万元……”今年6月10日,四川省江阳区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阳城投公司)原副总经理岳海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2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进入江阳城投公司这家国企之前,岳海陆曾在当地一家民营企业摸爬滚打20多年,算是经验丰富的“专家型人才”,因而成为江阳城投公司的重点考察对象。然而,由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转变为国企管理人员后,岳海陆的思想没有跟着专业本领进步,反而将民企工作时形成的错误惯性思维带到了国企。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后,他的内心过度膨胀,思想毫不设防,行动屡屡跨界,最终掉进了贪腐的深渊……

生于1974年的岳海陆是重庆垫江人。大专毕业后,未及弱冠的他应聘到泸州市一家建筑类民营企业,做了20多年的建筑工程,逐渐成长为当地这一领域的青年专家。

年岁渐长,岳海陆发觉在民营企业“难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2014年,不惑之年的他成功应聘到江阳区公共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江阳区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现场管理员。

从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起初几年,岳海陆发挥自己的经验和特长,工作成绩很显著,领导同事都对他加以肯定,他很快进入公司的重点培养对象行列。4年时间里,岳海陆就从一名现场管理员迅速成长为江阳城投公司的副总经理。

“岳海陆在建筑专业方面确实比较有能力。就工程项目而言,不管是在细节上的管理,还是宏观上的把控,都比较到位。”江阳城投公司主要负责人说,如果岳海陆对思想的把关能像在专业上一样严格的话,他也许就不会走入歧途。

事实上,从进入国企那一天起,岳海陆就没有做到“心中有数”。他将国企作为发挥聪明才智平台的同时,也将其视为个人敛财的抓手。

“一听说我要到国企工作,原来的一些合作伙伴就殷勤地找我勾兑关系。”岳海陆在民营建筑行业工作了20多年,当地不少包工头与他相熟。走上新岗位的岳海陆发现,“往日合作起来都很抠门儿”的包工头竟一个赛一个地大方起来,约他聚餐、娱乐的人络绎不绝。

岳海陆心里很清楚,那些包工头看重的并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到了国企后的平台和资源。但架不住“这种被人环绕、被人捧的心里快感”,他常常与那些包工头厮混在一起。

搭好桥梁、密切联系半年之后,包工头们的时机来了。2015年初,江阳城投公司建设当地某安置房项目,公司安排岳海陆作为项目业主方负责人。岳海陆利用职务之便,向承建方副经理打招呼,推荐劳务工头、“自己的朋友”黄某某在该项目中承揽水电安装劳务工程。项目结束后,为感谢岳海陆的关照,黄某某直接送给他现金5万元。

留置期间的岳海陆曾自我反思:面对如此轻易获取的钱财和红利,自己心理防线早已不知不觉松懈下来,认为帮朋友打点“招呼”、做点“推荐”无伤大雅,“工程项目反正都要找人干,哪个干都一样”。

黄某某的“成功经验”很快在同行中传开,当地包工头们纷纷找上岳海陆,提出要“与岳总合作”。明知道包工头们在给自己“下套儿”,但金钱欲望强烈的岳海陆几乎想都没想,就纷纷答应了所谓的合作请求。

事实上,岳海陆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合法,但他错误地认为“我没有让国有资产流失,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更没为中标的直接管理对象增加经济负担”,“以后就算被拎出来,也有借口为自己开脱”。

在这一心理驱使下,2016年,岳海陆以同样的方式推荐赵某承揽了该安置房项目的楼栋内墙涂料工程。赵某承揽到工程后,邀请岳海陆“以干股形式合作”,岳海陆答应了,并欣然接受了赵某送出的“获利分红”5万元。

2018年,岳海陆故技重施,通过他的暗箱操作,泸州某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顺利承揽了江阳区某国有投资项目的混凝土工程。工程完工后,岳海陆收受了该公司生产部经理王某10万元现金。在该项目中,岳海陆还为劳务班头万某、家具公司周某提供帮助,分别收受两人各1万元的感谢费。

金钱纷至沓来,但岳海陆的内心并不安稳。特别是监察法明确将非党员纳入监察对象范围后,他更加心神不宁。2019年10月,江阳区纪委监委向岳海陆了解该区标准化厂房项目相关情况时,惶惶不可终日的岳海陆再也熬不住了,主动向工作人员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贿的违法犯罪问题。

“年近半百,好不容易奋斗到国有企业管理岗位,怎么就自甘堕落,成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反面典型?”接受监察调查期间,岳海陆如梦方醒,自己之所以有恃无恐、肆无忌惮,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认为“自己不是中共党员,党规党纪管不着自己”“根子上,还是源于对国家法律的无知和藐视”。

“长期在私企里面干,法律意识很淡薄、很缺乏……现在才感到自由的可贵,如果失去了自由,什么东西都没有了。”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岳海陆深深懊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几年贪腐路,岳海陆最终什么也没得到,反而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难以言说的无尽伤痛。

量纪量法分析

岳海陆因涉嫌受贿罪接受监察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2019年12月,岳海陆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的;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第九条 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国有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或者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

(二)依据本规定第三条有关法规采取警示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

对前款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下列监察建议:

(一)取消当选资格或者担任相应职务资格;

(二)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罢免。

上述处理措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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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儿子靠父疯狂敛财,索贿嫌少直接开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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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哥儿利用父亲的权势,仅仅在大学毕业后的六年间,就受贿达1550万元。戴着手铐的李勃,在狱中作了忏悔。他对父母的感情很深,对自己犯罪的根源,他归结于父母的关爱太甚,但对自己的疯狂贪欲,并没作深刻反省。

2003年9月5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共同收受香港焕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贿赂款港币560万元,收受云南俊发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俊贿赂款人民币950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55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隔着暂押室的铁栅栏,身穿黑色T恤、外套一件看守所特制黄色马甲的李勃,戴着手铐的双手紧握判决书,低着头,神情沮丧。当说明来意后,他表示愿意接受采访,并要求笔者把他“不堪回首的经历和惨不忍睹的教训”告诫世人。

父母是我最崇拜的人

今天法院判了我的刑,我觉得对我的打击太大了。从2001年1月28日案发至今,我一直闭门思过:失去自由了才知道拥有自由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从高干子弟沦为阶下囚,从“千万富翁”到一贫如洗,我付出的代价太沉重了。

1973年3月26日,我出生在湖南省湘潭的外婆家,记事后就被父母接到哈尔滨,那时父亲还在哈尔滨任职。

我从小就很听话,学习刻苦,成绩一直很好。1991年,父亲担任哈尔滨市市长,我也在这一年上了大学。1992年底,父亲调到云南省工作后,母亲继续留在哈尔滨照料我,我的大学生活是在无忧无虑中度过的。当时,我最大的愿望是能够像父亲一样,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将来在仕途上有所发展。

我是他们巴结父亲的桥梁

我人生的第一次烦恼,出现在大学即将毕业的那一年。那时出国和留学成为热潮,我也不想落伍。特别是看到一些家庭条件和自身素质都不如我的干部子弟纷纷漂洋过海、出国深造,我既羡慕又烦躁。但我不可能靠自己的本领和能力出国留学,就产生了希望父母能帮我圆梦的想法。

1995年春节,我和母亲从哈尔滨来到昆明陪父亲过年。家人欢聚一堂,经反复商量,最终确定让我先出国留学。

那时来我家拜年的人有政府官员,也有大款老板,多数我不认识,也不想结交。但有两个人——杨荣和李俊,对我们全家表现得特别殷勤,父母对他们也十分热情。父亲还对我说:“他们是我们家的朋友,为人厚道,办事牢靠,你日后与他们保持联系,多向他们学习。”

过完春节,我和母亲就要返回哈尔滨了。临走时,父亲把我叫到书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快要大学毕业了,出国的事,你不要着急,要等时机成熟。”我当时是理解父亲的,那时他已是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离省长的职位不远了,不能因我出国误了他的仕途。

1995年5月,我终于盼来了好消息,杨荣打电话让我到广东某地办理赴香港定居的手续。见面后的第二天杨荣就陪我到香港办理了定居手续。

1995年8月,我一到香港,杨荣就送给我20万港元“生活费”,又到两家银行共给我存款80万港元,为我出国留学做资金储备。

谁知,一个月后我去办理赴美国留学的手续时签证被拒绝,我的出国梦由此破灭。在香港无所事事,我想回深圳炒股票。杨荣又送给我人民币50万元做本金,还为我安排了一套住房,并送了一辆奔驰320型轿车给我使用。

1995年底的一天,我返回昆明家里,恰好遇到李俊父子来找我父亲办事,我无意中说出了赴美国留学受阻的事。李俊立即向我父亲提议:“让李勃做翻译,与我的家人一起到美国去购买机器,顺便了解一下留学的事。”父亲同意了。

在美国,李俊想通过我讨好父亲,一路上对我十分关照,不仅不让我花一分钱,还送给我5000美元零花钱,并陪着我游览了许多城市。

美国之行结束了。回到昆明,不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的美国之行走漏了风声。人们议论纷纷,惹得父亲大发雷霆。现在我才明白,当时杨荣和李俊是选择了我出国留学的事作为突破口,目的是拉近与父亲之间的距离,攀附父亲手中的权势,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后悔当初没有自食其力

不想出国留学,也不能总靠别人养活。从美国回来后,我开始思考做点事情多赚一些钱。可悲的是我没有自食其力,而是走上了依靠父亲敛财的邪路。

杨荣得知我从美国回来后,打电话给我说:“我跟你父亲去说说,你跟着我做生意算了。”我回答说:“最好由你向我父亲直接提出。”

1996年初,杨荣当面向我父亲提出让我跟他做生意。父亲听后对杨荣说:“我过去忙于工作,对李勃关心不够,影响了他的全面发展。他现在刚参加工作,没有什么能力和本事,跟着你在香港和广东学做生意,但不能带他到云南做生意。你到云南做生意,不论有什么事,都可以直接找我联系,我都会帮你解决问题,但你要把所获的利润分一些给李勃,并照顾好他的生活。”

1996年下半年,杨荣通过我父亲做了一笔出口卷烟生意,赚了1000多万元,他送给我500万港币。收下钱后我打电话告诉父亲,父亲吩咐我,“杨荣给的钱不是给你个人的,他是为感谢我帮忙而给的,这是一笔不小的家庭财产,来之不易,你不得用于投资和炒股,要把它存入银行保管好,仅利息就够你花了。”

不久后我回到昆明,在与父亲闲聊中得知,在这之前的1995年初,杨荣请我父亲帮忙协调出口卷烟生意,就已经赚到1300多万元。我觉得心里不平衡,觉得杨荣给我的太少,就赶到深圳找杨荣论理。杨荣自知理亏,赶快将170万元转到我的账上。

可我认为他心太黑,应该再教训他一下,就以共同炒股票为名,要他给我人民币500万元,他瞒着老婆如数汇到我指定的账户。后来他老婆发现此事,硬逼着他找我追回此款,我以炒股亏损为由截留了150万元人民币,还赌气把他借给我用的奔驰车以40万元出售。

有父亲帮忙赚钱很容易

与杨荣关系闹僵后,我在香港和深圳无法继续呆下去。1997年下半年我返回昆明,对父亲说我想在云南做生意。父亲没有指责我的意思,说:“你在云南赚钱可以,但不要抛头露面,更不能直接去找政府部门的厅、局长和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你可以找人合作一起做生意,让跟你合作的人出面找我,我来提供帮助,你从中分钱就可以了。”

我觉得还是找李俊合作比较合适。父亲为了帮我赚钱,认可了我的意思。我就找李俊商量,说:“我想在云南做生意,但不便公开出面,你找好项目、出资金,我通过父亲给你协调关系,我们一起做些事。”

李俊和我一拍即合,马上付诸行动。他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四处寻找能够赚钱的项目。当他了解到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有大钱可赚,但竞争激烈,已有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时,就叫我跟父亲说说,把这个好项目夺下来。

父亲听完我的意见后,要李俊到家里来具体商谈。第二天,父亲在家中热情接待了李俊父子,耐心听取情况介绍。当听到“只要拿下这个项目,就能给李勃带来一笔可观收入”的承诺后,父亲当着李俊父子的面给主管部门的领导打电话,明确要求:“在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上,要对李俊父子给予关照。”那位领导领会我父亲的意图,结果李俊父子果然中标。

拿到项目,李俊父子投资2000万元,四个月后获利1500多万元。1998年初的一天,李俊找到我准备兑现承诺,但不想给我那么多的钱。我很不高兴地说:“我就要500万元,不能少。”李俊很会奉承,说:“500万元就500万元吧,你说了算。”

后来我发现李俊为人很不地道,办事时常常瞒着我,打着我和父亲的旗号四处张扬。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喝酒,我往他身上泼了一杯酒,并警告他说:“你生意做大了,乱吹牛皮啦?以后还想不想在云南这块地上混?”他没敢出声……

父母纵容让我欲壑难填

从本质上讲,我的父母虽贪婪,但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但他们的行为超越了政策和法律的底线。在父母的安排和纵容下,我也疯狂捞钱。实际上,父母毫无原则的关爱,使我的灵魂变成了钱袋。

我大学毕业后,长期住在深圳,回家的次数有限。每次与父母团聚,我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钱;我每次离家远行,父母送给我最好的礼物也是钱。我记得很清楚:1996年10月,母亲给了我150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和20多万港币;1997年5月,我回家时,母亲又给我80万元人民币和10万美元;1997年底,母亲来到深圳看我,带了20万元人民币给我……

由于钱来得容易,糟蹋掉也不心疼,我挥霍了一部分,其余的被我全部投入股市。我没有驾驭能力,就以高薪请来我大学时的同学当操盘手,自己做“甩手老板”。后因股市下跌,造成巨额损失近1000万元。可我的父母直到案发仍蒙在鼓里,认为我是一个“乖孩子”。

我父亲担任云南省省长之后意识到,我肆无忌惮的敛财行为和狂妄自大的为人如处理不好,会给他带来无穷后患。更使他担忧的是,我在短短几年间聚敛不义之财1550万元,不仅见不得阳光,而且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况且,社会上已开始有人议论我的事。因而父亲有一次在家里提醒我说:“你不要整天想着钱,要学一点真本事,靠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

1999年,我与同学合作,先后投资200多万元,没有打父亲的旗号,在昆明开办贸易公司,做自己的生意。但我发现,离开父亲的关照,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寸步难行。于是我又故伎重演,依靠父亲“搞钱”。1999年底,我主动在深圳找到杨荣,委婉地说:“我父母讲了,他们对你的印象最好,最信任你,在我家的朋友当中,只有你最实在,最可靠,我还想与你合作做些事。”杨荣立刻让他妻子两次送给我60万港币。

当时中纪委已经开始调查我父亲的问题,杨荣最后一次送钱给我时非常替我家人担心……果然,2001年1月28日晚,我从昆明家里出来,在大街上被中纪委调查组的人找去谈话,随即被“双规”。4月初,我深知纸里包不住火,如实向办案组交代了依靠父亲权势敛财的问题。

经过案发至今几百个日夜的反思,我深知是父母的关爱扭曲了我的人生,贪婪笼罩下的亲情,既毁灭了我,也毁灭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来源:重案组档案)

升学宴变味“敛财宴” 有人半月吃光一个月工资

“在马路上随便问问,10个人有8个是去吃酒席的。”东方八所镇上一百货店老板告诉记者,有人甚至一天收到了6封请帖。

“半个月来,吃大大小小宴席已经花了五六千元,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东方大占坡村民李文说。

八所镇某中学老师陈君:大学录取通知书都还没下来,很多家长为了赶日子办酒席,就在请帖上随便写上一个学校,还有家长在大肆操办酒席后,孩子却没考上。

东方八所镇居民:这样的人情往来,何时是个头?

升学宴菜品有虾、鸭等

酒店升学宴预订火热,村里摆桌宴客

8月16日,八所镇大占坡村一块空地上,一场升学宴正热热闹闹地进行,主人递烟、敬酒,招呼迎送着来往的宾客。不同于酒店内精致的装潢,村内宴席较为随意,请来大厨在空地上架起炉灶,支起三十几张圆桌(每桌10人),一场像样的宴席就摆起来了。村民告诉记者,这块空地是村里的公共用地,专门用来举办各类宴席。

而在八所镇上,一家酒店推出了两套升学宴套餐,分别为588元/席及688元/席,每桌宴席以10人为标准,每桌13道菜左右。记者从该酒店销售经理处了解到,最近升学宴预订火热,目前仍有19日-24日的时间空当,多少桌都可以承接,但越往后越难预订。

“考上啥学校不重要,礼金到了就行”

“这个月还没过半,升学宴已经吃了五六场,这么吃下去真是吃不消。”大占坡村民李文告诉记者,7月底高考放榜,家里有考生的成绩一出来,志愿还没开始填报,就已经张罗着升学宴了。

“重要的是人情和礼金到位了,大家也不关心其他的事。”李文告诉记者,礼金数量主要看关系的亲疏以及来往的礼“数”,大多为200元-5000元不等,“这半个月来,自己吃的大大小小宴席已经花了五六千元,相当于他一个月的工资。”

人情味越来越淡,金钱味越来越浓

八所镇小岭村村民符同刚在微信上收到了同村友人发来的一封请帖。令符同哭笑不得的是,庆祝的事宜却是“为我俩胞妹考上大学之喜”。“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拐个弯都给联系上了。”符同表示,“这段时间都在扎堆办升学宴,我身边就有人一天收了6封请帖,一天赶两三个场都是正常的。”

在海口上班的林飞告诉记者,最近回东方都是为参加升学宴,“半个月礼金就掏了一万多元,我还以上班为由,借故推掉了几个。”

八所镇某中学老师陈君看来,操办升学宴可以给孩子筹点钱上大学,本应是一件亲朋好友之间互帮互助的事,但有人借宴请之名,行敛财之实。他称,大学录取通知书都还没下来,很多家长为了赶日子办酒席,就在请帖上随便写上一个学校。“见过最离谱的,有家长在请帖上写孩子考上‘中国大学’,还有家长在大肆操办酒席后,孩子却没考上,去外面旅游回来后再复读,简直是变着花样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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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镇一酒店升学宴菜单

算一笔账:办一场升学宴,能收回多少礼金?

一场升学宴下来,究竟能收回多少礼金?去年在八所镇上给儿子办了升学宴的吴凯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在酒店或餐馆办,一般是700元-800元一桌,加上烟酒等费用,大概是1000元/桌。如果在村里办,一桌可以省下200元-300元。

吴凯表示,每桌客人一般为10人,以每人送200元的最低标准,每桌至少收到2000元。“关系好的一般都是300元-500元起步,每桌成本是固定的,但收的礼金却是向上浮动的,操办规模越大,收的礼金也越多。一场宴席下来,除去成本,至少能赚到三四万元。”

群众期盼:移风易俗需政府部门出台政策

“今年受疫情影响,大家的收入也不如从前,但还要掏一笔钱来应付这样的人情往来,实在是没有必要。表面上大家和和气气地赴宴,其实私底下都是颇有怨言。”八所镇十所村村民林泰表示,光凭个人或家庭的努力,无法推动地方移风易俗,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政策促进社会风气转变。

东方市板桥镇好瑞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进宾表示,2014年起,村里陆续完成了红、白事风俗改革,并在乡规民约中作出明文规定:每个家庭为直系亲属办婚宴不得超过两次,不得以升学、满月等名义大操大办,丧事要节约操办。子女结婚也要节约,宴请的宾客只能在主人家吃饭,“最近其他乡镇村子都在大肆操办升学宴,但我们村几乎没有。”

部门行动:东方市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管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

记者了解到,8月18日,东方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升学宴”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称,随着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进入报考录取阶段,东方市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的问题呈现反弹回潮、死灰复燃之势头。

“有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明目张胆大肆为子女操办升学宴;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以亲友庆祝为名行敛财之实;有的遮遮掩掩,半推半就,在亲友的劝说中慢慢丧失底线,带头违规违纪;有的经不起同事和学生的再三邀请,违规参与直系血亲范围之外的‘升学宴’等。”通知指出,各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谈话提醒、受理举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到全市各大酒店、餐馆和村庄等开展抽查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8月22日,东方纪委监委紧盯中考、高考升学节点,对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深挖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线索,严管违规操办“升学宴”等不良风气。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