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建峰(庆阳市西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攻坚力度,对外出务工劳动力,要在就业地稳岗就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强化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搞好脱贫攻坚普查。继续执行对摘帽县的主要扶持政策。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目前,当战“贫”遇上战“疫”,如何集中力量啃下脱贫攻坚最后的“硬骨头”、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在脱贫之后做好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落实“五个坚持”,确保衔接方向正确。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机遇和挑战。一要坚持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用这一思想指导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二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扎实推动贫困地区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三要坚持工作时序。各地要坚持先脱贫再振兴,在脱贫攻坚期内要集中“火力”,优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脱贫后,确保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保障扶持政策延续性,筑牢乡村振兴基础。四要坚持“四个不摘”。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不能“撤子”、“甩包袱”、“歇歇脚”,要切实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 摘帽不摘帮扶、 摘帽不摘监管。五要坚持“五个振兴”。在贫困地区摘帽、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之后,引领推动贫困地区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落实“保障体制”,确保村干部能力统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重大,落实在基层农村,关键要靠村“两委”干部的执行力,强化党组织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确保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目标的如期实现,激发村民热爱村庄、建设村庄的主人翁意识,化解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凝聚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干部工作合力。派驻村干部加强了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和村 “两委”干部各有优势,驻村干部有外部资源、见识广、思路开阔,有利于争取资金和项目,善于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村“两委”干部熟悉农村基层工作、了解社情、有良好的基层人脉关系,有利于组织群众开展工作,善于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有利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升村“两委”干部的领导能力。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资源,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优秀年轻乡镇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成功人士返乡担任村“两委”干部。要提高村干部待遇,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加强村干部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政治领导能力、思想引领能力、群众组织能力、社会号召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建立驻村干部的渐次退出机制。从理论上讲,派驻的扶贫村干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之后是可以退出的,因为他们已经完成了历史的使命。但是事实上,驻村干部立即退出可能可能会导致扶持的产业衰败、拥有的资源优势消失、农村的治理水平降低。因此,在整村脱贫后,驻村干部不能马上退出,要制定退出标准,经考核达到标准,驻村干部可以渐次退出,这样才有利于贫困地区的乡村振兴。

落实“深度融合”,确保攻坚成果巩固。新时代的扶贫任务是多维的,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扶贫脱贫,而且也包括地位尊严、公平权利、能力素质、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等各方面的扶贫扶志。精准脱贫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乡村振兴又反过来促进产业发展和缓解乡村贫困,助力精准脱贫。从产业兴旺的角度来看,持续加大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力度,是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在实现贫困地区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使贫困人口受益,通过产业扶贫的方式建立贫困人口可长期受益并有利于能力提高的利益联结机制;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需要落实从“管理管控”转向“治理有效”,真正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构建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力量四个治理主体互联互动的共治机制,强调党统一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生活富裕的要求,在做好保障性扶贫的同时,积极推进开发式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的技能与素质,增强贫困人群脱贫的内生动力,引导树立勤劳致富和主动脱贫的意识。脱贫与致富同步,攻坚和振兴齐飞,通过脱贫攻坚弥补乡村振兴短板,通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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