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正科级负责人 王风昭贪腐案开庭审理,即墨区组织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及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30余人,以远程同步观看直播的方式旁听庭审实况,“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即墨区纪委监委供图
5年间,贪污公款42次,总额达2000余万元。 2020年8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法院对被告人 王风昭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责令退赔贪污违法所得2069万余元,退赔挪用公款违法所得750元。
依法变卖随案移送的三处房屋、五辆汽车及一枚DR戒指,并予以退赔,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王风昭继续退赔。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王风昭在担任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财政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发票、伪造领导签字、通过他人账户走账及提取现金等方式贪污206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49万余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虚开发票、伪造签字,5年间贪污公款42次
“世间没有后悔药,自己做的事、犯的罪,就要付出代价。在办案人员的帮助下,我才清醒过来,认识到自己过去是多么愚蠢、可悲,竟然置纪律法律于不顾。”2019年11月22日,被即墨区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王风昭悔之已晚。
经查,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王风昭利用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时任办事处主任签字、从个人银行账户走账及直接从财政所公户提取现金等方式,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用于包养情妇、购买股票和理财产品、进行期货交易及日常挥霍等。
在这5年间,他共计贪污公款42次。从起初的小心试探,到后来的放肆妄为,梳理这份冗长的“账单”,可以窥见王风昭的心态转变——
初任财政所负责人前三年,他并未染指公款。
2012年,他分3次贪污71万余元。
2013年则“按兵不动”,选择观望。因为一时没出问题,他的胆子渐渐大起来。
2014年共“出手”12次,贪污总金额也升至535万余元。当年4月到9月,他每个月都有“进项”,其中6月更是达到了150万元。
2015年再次偃旗息,之后他再无忌惮;
2016年分10次贪污583万余元
2017年分17次贪污近880万元。在这42笔款项中,最少的一笔为1.749万元,最多的一笔达160.17万元。
这一心态转变的过程在王风昭的忏悔中也得到了印证。据他回忆,“2012年8月将26万余元公款占为己有,是我第一笔贪污。当时心情很复杂,既害怕又担忧,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惶恐中度过, 可过了些日子没有被发现,我就铤而走险,开始了第二次、第三次……”
一边挪用公款炒股、办企业 一边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
食髓知味。那时的王风昭,又怎会想到不过短短5年,自己就完全堕落成了另一个人。“不单单是贪污公款数目巨大,他还挪用公款炒股、买基金、经商办企业,接受他人的吃请、礼品礼金。”办案人员介绍, “就像他自己评价的那样,‘利令智昏、几近疯狂’。”
王风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于2013年6月、2015年3月挪用公款共计近250万元,用于公司注册登记验资、购买理财产品等营利活动。整箱茅台酒、儿子结婚“表表心意”的礼金、高档跑步机……来自管理服务对象的“心意”,王风昭照单全收、来者不拒。
王风昭不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将党纪法规抛诸脑后。2012年4月,他在即墨区某村镇银行开设街道办事处对公账户,帮助在该银行工作的儿子完成揽储任务、提高绩效工资。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他为了帮助在银行工作的亲属完成揽储任务,又擅自将2000万元公款从青岛某银行北安支行对公账户转出,存至其亲属的银行个人账户内,之后又将这笔公款原路转回。干了一辈子财务工作的他,怎会不知其中风险?
“被告人王风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均应予惩处……”2020年8月18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风昭认罪认罚。
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虚构支出一再涉险过关
42次伸手为何得逞?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蚂蚁搬家式”腐败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反思。
王风昭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财政系统工作,长辈们觉得他端起了“铁饭碗”。王风昭自己也认为找到了用武之地。调到北安街道办事处后,他一干就是30多年,从一个记账员起步,逐渐升至经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一路走来,风生水起、荣誉满满。一开始,自己十分努力,生怕工作上有闪失,可不知不觉就开始飘飘然,思想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变化。”王风昭回忆道。
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风昭向办案人员坦陈了腐化堕落的诸多诱因。一是交友不慎、行差踏错,随着手里管的钱多起来,求他办事的“朋友”也多起来。“朋友”求他帮忙,他宁可挪用公款也不好意思拒绝。 后来,在一帮损友的唆使下,王风昭开始包养情人,工资不够花便起了贪污公款的念头。二是心存侥幸、钻空子,由于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他不但能让出纳开出大额支票,还顺利躲过了银行流水、单据报销等检查,一再涉险过关。三是过分信任、缺乏制约,由于领导疏于防范,对财务管理方面过问少,一切交由他处置,使违纪违法成为可能。在他看来,“那个时候公款就像我自己的,随时可以打入自己的账户,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值得一提的是,寄望于炒股暴富也是王风昭觊觎公款的重要原因。2014年,股市形势大好,王风昭为谋求更大收益挪用公款。令他没想到的是,股市后来急转直下,挪用的公款被套牢。他只得“拆东墙补西墙”,找人开了许多发票,谎称办事处用款报销,补起了窟窿。
回顾那些荒唐过往,作为一名犯过错误的“老财务”,王风昭对单位领导、审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分别提出了若干管理建议。比如,对单位领导,建议“与银行建立大额资金进出报告制度”“建立人员轮岗制度”;对审计部门,建议“对报销单据的审核,要比对签字人的真伪,防止冒领”;对财务管理制度,建议“财务人员要留有签字人员的字模,以备工作人员比对”。
落马后忏悔 像着魔一样贪图女色,同时包养多名情妇
“我非常悔恨,辜负了组织培养、领导信任,更对不起家人。我认罪认罚,希望有生之年回归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王风昭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追悔莫及。
我出身农民家庭,从一名财政所会计到负责人,用了23年。一步步走来,手中的权力一点点变大,虽然级别不高, 但掌握财政大权的滋味让我逐渐忘乎所以。
2009年,我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随后认识了徐某并发展成情人。每月给她生活费,还买了轿车。 我像着魔一样贪图女色,同时包养多名情妇,为女人疯狂花钱,没有了思想和灵魂,像行尸走肉般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
2012年8月,我以虚开发票、伪造领导签字入账方式,第一次贪污了26万余元。此后,我陆续以该手段贪污。直到2017年不再担任财政所负责人,累计贪污了2000余万元。这些钱都被我包养情人、炒股、做贵金属期货、购买理财产品等挥霍了。
2013年,我和刁某等人合伙成立公司,我私自挪用50万元公款用于验资。
2015年,碍于情面,为了帮周某完成理财任务,又挪用2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
以前,我觉得自己做得天衣无缝,现在看来十分可笑。究其原因,还是利欲熏心、贪图女色。 我在女人身上花了1200多万元,真是触目惊心!我包养的情妇即便拿走几百万仍不满足,不断敲诈勒索我,我饮鸩止渴妄图用钱摆平,终被举报,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与错,有时就在一念间。自己没有把握住分寸,为了满足贪欲淫欲,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丧心病狂。如今,我非常痛恨自己的行为,为了女色铤而走险,沉迷于花天酒地、声色犬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身败名裂。伤害了太多的人,给国家造成重大的损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万死莫赎。
公职人员的权力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是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想利用它谋私利,必将踏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希望广大公职人员以我为戒,警钟长鸣,谨慎行使权力,万不可心存侥幸,行差踏错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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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此之前,《法制周报》记者历时两年,与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调研采访,并与狱中的曾锦春展开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详细采访记录了他由一个贫寒农家子弟到党的领导干部,到一步步变成疯狂的掌权者的经历,剖析了他思想堕落的人生轨迹、灵魂扭曲的过程。此次调研采访的成果,形成了《巨贪曾锦春》一书,书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以及在狱中的思考等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我以自己的罪行和血的教训,告诫别人不要贪,不能贪,告诫那些至今仍在做金钱发财梦的少数领导干部,告诉他们腐败之路是死亡之路、地狱之路,是走不通的,它只会让你走向地狱的深渊!”曾锦春在狱中深刻忏悔自己——这是他自2006年9月19日被“两规”后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披露自己腐败渐变的心路历程。
“我没对父亲尽一天孝,这是报应”
“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就去世了。这是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这让我终生遗憾。”
——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记者:现在,你感到心中最愧对的人是谁?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最对不住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特别是我的母亲,她老人家住在农村,八十六岁了,我一天孝也没有尽。她为我劳累了一生,到现在还在为我操劳,不能安享晚年,这是我的大不孝……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
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就去世了。我对不起父亲……(流泪)当时我已经是纪委书记,已经有了钱,也有了权,但是一直没有去尽孝,所以要遭报应。我没有给父亲尽一天的孝,都是我的妹妹在照顾他,这让我终生遗憾……
这是我们看到曾锦春第一次流泪,那张写满悲伤和悔恨的脸上,浑黄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流了出来,他立即侧过身去擦干……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记者:大学毕业后有过什么样的理想和愿望?
曾:我是1966年3月29日入党的,大二的时候,那一天我至今依然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一个班上只有两个党员,我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虽然家里穷,在班上也属于年纪比较小的学生,大家对我的评价都是淳朴、单纯、品学兼优,我那时没有太多奢求,就是想毕业之后能有一份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是我不喜欢教书,我父亲当了一辈子的教师,天天打交道的就是学生,发不了财,做的事情也很琐碎。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这样才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
曾锦春言语中毫不避讳自己一直以来升官发财的想法。对曾锦春来说,升官发财和光宗耀祖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这从一开始就为他埋下了危险和隐患。一旦失去了信念,当诱惑摆在面前时,贪婪和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贪是死亡之路,罪恶之路”
记者:你是怎样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曾:我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想通了,还是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问题,沦为了金钱的奴隶。以前的想法是:人活在世上一辈子只有这么久,要搞什么呢?搞些钱,有了钱好办事。
记者:贪婪是人性的最大弱点,金钱和权力固然诱人,但金钱和权力本身却潜伏着毁灭和危险的种子。走到今天,你心里有什么感触?
曾:2008年中秋我跟儿子见面,只讲了3句话,第一句:这个地方不能来,不能再来。第二句:不义之财不可取,侥幸之心不可有,贪得无厌总要犯错。第三句:现在我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即便有也晚了。
(曾锦春承认,当贪得无厌和侥幸之心成了习惯,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他说这次和儿子见面,他努力控制住情绪,自始至终没有哭出来,他想留给儿子一个坚强父亲的印象。)
我给纪委干部上课的时候说,人如果能战胜自己,天下无敌。2000年我提出这句话,就是强调要管好自己。我当时这么讲的初衷是要纪委的干部首先管好自己。
(2003年春节后,曾锦春召集郴州市纪检系统进行集训,他发表了一番非常震撼人心的讲话,中心思想是“战胜自己,天下无敌”。但是,从检方的起诉书上看出,2003年之后,正是曾锦春腐败案的高峰期。)
记者:客观环境对你有影响吗?
曾:环境肯定有影响。当时的郴州,矿产丰富,矿老板多,外来投资也多,跟那些老板相比,我感到很寒酸。富贵生活的诱惑和影响使得我慢慢变坏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防微杜渐。
记者:家庭对你有影响吗?
曾:家庭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变腐败,妻子也有一定的责任,没有当好贤内助,她主动代我收了别人的钱。儿子的需求也高,也间接导致了我走向犯罪。
2003年左右,我儿子留学、谈朋友、买房子、买车子、办公司、调动工作等等,对钱的需求很大。这些我都要去搞钱满足他。我告诫现在还在做金钱梦的领导干部,贪是死亡之路,罪恶之路,这条路走不通,它只会让你走向地狱的深渊。
记者:你一共有过几个情妇?她们对你有什么影响?
曾:我当乡党委书记时,抗拒过很多诱惑,当时一个情妇都没有。到郴州当纪委书记后,开始有了情妇。卜某是我的第一个情妇,她在外面打着我的牌子,到处搞工程搞项目,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不知道。
我把她从临武调到郴州某大专院校图书馆工作,她找我要过钱,跟一个老板合作项目,要我打招呼,然后从中捞钱。她离过婚,有个小女儿要抚养,我从一个老板手里拿了120万给她。她办了一个乡村餐馆,每个月有几千元的固定收入。之所以帮助她,是因为她父亲曾是我的老领导,临终前要我照顾好他的女儿,从一定意义上说,我是还老领导的愿,以后就没有再来往了。
还有一个(情妇)是我的保姆,是我老婆的一个远房亲戚,她是农村人,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村姑,我的账目就放在她那里保管。
记者:对美女和情妇,你现在怎么看?
曾:情妇就是套在脖子上的猎物夹,只会越夹越紧,成为你的祸害。情人、美色不能要,她们无非是为了你的权和钱……
副县长再觅新欢,被旧情妇围堵群殴!
为了给自己留下财产,也为将杨杰紧紧拴在身边,余某五开始向杨杰提出买房买车,要求多次杨杰不予理睬,余恼羞成怒直接索要分手费100万并逐渐加码至200万元,否则就去告发杨杰,严重时直接到办公室堵截杨杰,还打电话给县委书记告状,闹得满城皆知,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谈。
更为可笑的是,余某五为解心头之恨还买来布娃娃,写上杨杰的名字和生辰八字,每天扎针诅咒杨杰,但杨杰被“两规” 后,她以为咒语应验又马上给佛祖悔过,保佑杨杰“平安无事”。
杨杰被逼无奈,只好通过自己的司机韩某某、洪某某以及下属叶某翔多次累计交给余某五60多万元用于日常开销和购买宅基地建房费用,截至调查时余某五已建成一层半楼房并完成装修。正因如此,杨杰对余某五愈加厌烦,彻底甩开她的意愿愈加强烈,这也直接导致后来的冲突升级。2013年2月26日晚,杨杰公务接待结束后到徐闻县城东大道洁仕卫浴店喝茶,余某五闻讯赶来与杨杰发生争执,同时打砸店内物品。杨杰遂叫身旁的朋友扇了余某五几耳光,自觉受欺负的余某五愤而离去,并纠集姐妹和社会人员几十余人返回与杨杰爆发激烈冲突,辖区派出所出警后事态才逐渐平息。
2013年2月28日,微博发帖徐闻副县长遭情妇围殴,此事因“眼球效应” 明显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升温。据有关统计,此资讯被媒体转载达588次, 微博转发10000多条,在全国范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广东省委、湛江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均作出批示立即查处。3月11日,调查组奔赴徐闻县展开调查;3月29日,市纪委对杨杰立案检查;4月9日,对杨杰采取“两规” 措施;7月19日,市纪委以涉嫌贪污160万元、受贿178.8万元以及滥用职权等罪名将杨杰移送给检察机关,他的情妇余某五也以涉嫌敲诈勒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掩人耳目,自以为是
杨杰的任职经历使得他的反侦察意识和反侦察能力较强,调查人员初核时发现他在用的银行账户只有两个,一是工资账户,一个信用卡账户,每个账户均表现正常;而且,杨杰和家人的名下只有一套自住房产,没有其他不动产。从表面上看,并无异常状况,事物反常即为妖,经过拉网式排查和周密调查,办案人员发现,杨杰的日常开支一般通过其司机和下属单位领导,而且几乎都以现金形式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办案难度,让人摸不准资金的真实用途和去向。为了规避调查,杨杰还通过与自己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同村兄弟杨某金开设银行账户存放巨额资金,案发时累计余额已达171万余元。而且,杨杰以他人名义在湛江市区某高档小区购买豪宅两套:一套面积230多平方米的复式楼,总价150多万元;另外一套面积约140平方米,总价约100万元。这些貌似棋高一着的方式一度让杨杰自以为高明,认为调查组不可能掌握其过多的违纪事实,但调查人员就是紧紧咬着蛛丝马迹不松口,一路追查到底,让这些巨额财产无处可藏。
网络曝光杨杰与余某五的纠纷后,为了应对各路媒体采访和组织调查,杨杰另外购买了八部手机和未实名登记的码,随时变换号码联系情妇以及沟通涉案人员串供。杨杰还利用初查时间与办案人员打起了争夺战,一方面亲自送情妇余某五到深圳逃匿,并教她每两天更换手机;另一方面紧锣密鼓与有关领导和企业老板密谋,形成攻守同盟,毁灭相关证据。但经过调查人员群策群力,大胆预判案情方向,细微分析证据材料,缜密排查案件线索,杨杰使出的这些计谋均被一一化解。
用人不当,作茧自缚
说起杨杰的用人离不开他最得力的三个“马仔”,一个是徐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海安工业园有限公司经理叶某翔;另一个是跟随十多年的司机韩某某,2011年被安排到城监中队中队长;还有一个是新任司机洪某某,案发时拟任徐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徐闻县海安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这三个人性格各有特色,能力各有千秋:叶某翔早期在乡镇国土所工作,为人豪爽讲义气,江湖上有一定名气,专门给杨杰处理一些“疑难杂症”,特别是征地拆迁过程中与群众产生的纠纷。今年2月28日晚,杨杰教唆扇情妇余某五耳光的也正是叶某翔其人;韩某某则是头脑灵活、反应快,跟随杨杰当司机十几年,深得信任。主要给杨杰处理私人隐秘事情。2011年底,徐闻县十二五期间新增加油站规划批复后,韩某某便利用其杨杰分管经贸工作的便利申办加油站,并违规未批先建。截至杨杰案发时该加油站共投入建设资金150余万元,其中杨杰出资100多万元,每次都是交钱给韩某某出面全权打理。此外,杨杰被双规次日,韩某某收到风声立即给杨杰在湛江市区的情人陈某波通风报信,要其离开湛江避避风头;洪某某则生性谨慎,胆小怕事,原本在该县南山镇当会计,为杨杰旧日下属。
2012年中,洪某某贪图开发区优厚待遇主动申请到杨杰身边工作,当司机之余也给开发区违规开支作假账出谋划策兼安抚情妇余某五情绪。2012年中秋节后的一天中午,杨杰与余某五在车上吵得不可开交,适逢杨杰下午到一偏远乡镇参加会议,杨杰要走却被余某五硬拉着不放,坐在一旁的洪某某见状起身救火,赶忙冲去死死抱住余某五让杨杰乘坐别的车赶去开会。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杨杰麾下的这三个人为其鞍前马后,给他提供了不少便利,却也给自己织就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茧”,在贪腐之路上渐行渐远。调查人员利用这三人各自性格特点,逐个击破,相互印证,一举固定了杨杰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通过韩某某借支公款90万元、通过叶某翔借支公款70万元以及虚增工程开支和虚假偿还债务冲销上述160万元公款的违纪事实,谁也无法预料曾经的三个得力干将竞变成了杨杰的掘墓人。
乘人之危,种下恶果
经查,杨杰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领域、土地回收以及土地拆迁平整等机会收受他人贿赂共178.8万元,这些贿赂款多数都是他乘企业办事之机有求于他时索要而来,并根据利益大小开出不同价码。
1994年12月,湛江某房地产公司老总周某购买位于徐闻县一国有企业位于开发区境内的106.685亩土地。2005年底,这个国有企业办理了该土地的使用权证,但未转让登记在周某名下。2011年下半年,因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周某想将这块土地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以抵押银行贷款,遂找到杨杰协助办理并送上5万元现金。2012年1月13日,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拟出上报给县政府处理该土地的请示,但杨杰直到5月7日才审批,审批后又历经修改一直没有上报。6月10日,杨杰以急用为由打电话给周某索取100万元,周某急于找银行抵押贷出资金周转,无奈安排司机转账100万元给洪某某送给杨杰。6月25日,徐闻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处理该土地,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给周某。按照徐闻开发区当时土地价格,该土地评估价值过亿元,杨杰就是这样掐住企业运作的咽喉索要了105万元。
徐闻经济开发区境内一新开发大型楼盘为支持政府发展,提出主动出资修建该楼盘附近一条主要道路,工程造价约200多万元。杨杰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敛财良机,找来与其私交甚密的老板郑某和,商定工程结束后要分30万元, 郑某和同意。2012年5月,杨杰通知开发该楼盘的地产公司老总到其办公室,要求将此路段修建工程包给郑某和承建,房地产公司老总自然不敢怠慢领导的亲自交待。郑某和挂靠该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该道路后,分两次转账共计30万元到韩某某的银行账户。其他的受贿款也与此类同,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杨杰在这些企业老总身上种下的恶果一一得到回馈,调查人员找到涉案的企业老总核查时,均不费劲就得到很好配合。
人心尽失,难咽苦果
杨杰被“两规” 后,一直闭口不谈自己的违纪问题,连调查组基本查清的其与余某五男女关系也矢口否认,一度与调查人员僵持20余天,调查组当机立断改变策略,先核实外围锁定关键证据,力争实现“零口供” 定罪。
随着调查深入,专案组“双规” 或监视居住的涉案人员人数最高达十人,不仅有杨杰的下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有他的情妇,也有他的亲属等等,这些人开始都按照事先约定的攻守同盟对抗调查,但在扎实的证据和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他们都能对自己和杨杰的有关违纪问题供认不讳,悔不当初。至此,杨杰通过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某、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某师虚增工程款冲销违规用于每年中秋节和春节送礼金红包开支共1760800元,通过其妹夫刘某的银行账户转账给湛江市赤坎区情人陈某波用于购房等违纪事实一一浮出水面。
同时,其身边工作人员叶某翔、韩某某、洪某某等人对杨杰涉嫌贪污、受贿、包养情人、巨额财产来源等违纪问题的交代,隐藏在水面下的冰山终于浮出水面。人心尽失,大势已去,杨杰的违纪违法事实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面前,根据这些“筹码”,谈话人员步步紧逼,杨杰的心理防线逐步崩塌,但其仍然不忘与谈话人员谈条件,以期许留得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