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司法裁判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方面的独特优势,10月23日,宿迁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主要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并同步发布宿迁中院《关于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引领社会优良风尚的实施意见》。

▲宿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辉介绍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主要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宿迁中院民一庭庭长程黎明回答记者提问

▲宿迁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孙芳远公布典型案例

具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法院通过及时出台法律指引、发布典型案例、严格依法裁判等,切实保护守法、守信、守德行为,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促进全社会崇尚道德、崇尚法律,对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一定作用。

1

坚持公正司法

全市法院民事法官秉持崇尚法治、忠于法律、严格司法的信念,规范司法行为,审慎用权,着力追求“三个统一”:强化程序公正意识,恪守法定程序,注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案件审理流程节点控制,强化审判管理措施,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注重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相统一;建立民事案件裁判结果风险评估机制,评估裁判结果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努力提高裁判结果的可接受度,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2

深化司法公开

近年来,我市法院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通过网站、电视台、微博、微信、短信、裁判文书网、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审判白皮书、巡回审判等各种形式公开各类司法信息。通过广泛、多途径的司法公开,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裁判展现给社会公众,从而影响和引领公众的行为。

3

注重文书说理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说理,注重在裁判文书说理中释法明理,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社会风尚引领的情理、习惯、公序良俗等融入论证说理,展现司法裁判的“法律引领”。通过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分析、业务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民事法官说理水平,提升裁判文书说理质量。

4

坚持调判结合

全市法院坚持 “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根据案件情况,注重发挥调解和判决各自对引领优良社会风尚的积极作用。通过调解,引领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相处,增进社会和谐;通过判决,引领社会尊重规则、规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劳动争议等,突出调解,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公众关注较高、争议较大,有必要提供规则指引、引领社会价值取向等案件,通过判决的方式作出司法评判,树立规则,明确界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发布会结束后,程黎明庭长、孙芳远副庭长接受媒体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