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24日讯 日前,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发布通告,烟台巨丰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立案侦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案侦查阶段工作即将结束。为保证本案诉讼,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请将款项投资到烟台巨丰投资有限公司的个人或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到芝罘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者,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报案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交易流水(携带支付本金及收取利息的银行账户,要求银行打印对手信息)。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地点:烟台市芝罘区金沟寨长生花园小区17号

联系电话:0535-6209005 18660078926

联系人员: 马警官、曹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