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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否支付自然人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个税?需要自然人代开发票入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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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103号文件)的规定,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前扣除的具体操作要点总结如下:

(1)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上述规定的标准缴付的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案例

企业年金的扣除

田静为某市蓝天公司的职员,2019年已取得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150000元,已按4%缴付年金6000元。

如果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000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5520(46000×3×4%)元,那么只能税前扣除5400元,超出的480元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00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6720(56000×3×4%)元,则实际缴付的年金6000元全部可以税前扣除。

答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103号文件)的规定,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前扣除的具体操作要点总结如下:

(1)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上述规定的标准缴付的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案例

企业年金的扣除

田静为某市蓝天公司的职员,2019年已取得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150000元,已按4%缴付年金6000元。

如果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000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5520(46000×3×4%)元,那么只能税前扣除5400元,超出的480元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00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6720(56000×3×4%)元,则实际缴付的年金6000元全部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