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动我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广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起,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树立一批劳动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创新的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动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水平。

二、创建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三、创建条件

申报学校须在劳动教育方面富有特色,取得良好成效,在劳动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辐射与带动作用。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名额

广州、深圳推荐不超过10所学校,其他地市不超过8所。要兼顾城市、乡镇学校以及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特殊教育不同类别、不同阶段学校。省属学校可直接申报。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各申报学校对照广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标准(附件1),自评达标后,填写《广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初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评和现场核实,并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复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确定入选单位,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后予以命名,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建设。利用2-3年时间,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专家指导、论坛交流等方式,全面提高特色学校的劳动教育水平,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六、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推动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特色学校建设、人员编制、教师队伍发展、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成果培育及宣传推广、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发挥好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内的合作交流,提高学校劳动教育水平。

七、材料报送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汇总辖区内拟推荐单位的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各1份),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前报送至省教育研究院,同时报送电子版。省属学校按此要求直接报送。

联系人: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 张老师,电话:020-37627818。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姚老师,电话:020-83525405;牟老师,电话:020-83525417。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省教育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室,邮编:510035,邮箱:gdjyldjy@163.com。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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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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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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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编辑:研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