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小区停车位的权属问题一直广大业主所关注的重点。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地下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吗?不妨随我一起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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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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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停车场产权归谁,若停车场没有进行面积公摊,产权就归开发商所拥有,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若停车场有进行面积公摊,则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拥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停车场的使用权。若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则产权归国家所拥有,业主和开发商都无权出售。若地下停车位面积没有分摊,则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出售,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