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爆出的一件家长打学生的事,真是有点气人。今年五月的某天上午,在四川省宜宾市某私立学校,一个九岁的小男生小遥(化名),在学校的教室里被两个大人殴打了。起因是这个男孩曾经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无意当中手肘撞碰到了同班的女同学小伊(化名),小伊被撞痛了之后跟老师讲,于是老师通知了女孩家长第二天到学校带孩子去看看医生。第二天,女孩的母亲王某和外婆罗某在接孩子的时候,正好看到了男生小遥,就想把小遥叫出教室,小遥不愿意,于是这两个大人就强行对小男孩进行拉拽,期间对他又是扇耳光,又是打孩子的头部,把他直接拽倒在地,直到老师赶到才停手,导致小遥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折,心理也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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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首先想说的是,“护犊情深”可以理解,但是护犊情深这是动物都有的本能性,“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才是人配得上称之为人的德性要求。

其次,很多人都会纳闷,为什么女孩的家长要这么激动呢,不可以先把事情搞清楚再说吗?小孩子之间的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不至于如此深仇大恨吧!这恐怕跟一个叫“校园霸凌”的词有关了。

来自美国的卫生与公共服务部HHS公布的数据显示,9到12岁的学生校园霸凌的直接受害学生占到所有学生总数的20%,随着年龄的持续增高,这个数据逐渐增长到22%,我们身边也是各种极端的案例层出不穷,给受害者造成的阴影甚至会长达一生。而大部分的中国学校,发生这样的校园霸凌曾经都被一种叫“孩子间的打打闹闹”的说法一带而过了。所以现在就导致出现了另一个极端,就是有些家长会特别敏感地把孩子间一些正常的磕磕碰碰误当作是一种校园霸凌,从而引发极端情绪和不理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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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我们觉得小孩在学校产生的摩擦、产生的一些矛盾,应该以学校作为主导来判断和处理,实在不行还有相关的执法部门。那么作为家长,切忌自己既当法官又当警察,就像上面案例当中的妈妈和外婆,结果就只能是以身试法,给孩子又造成了二次伤害。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处置,对打人的王某和罗某分别处以了行政拘留十天、并且罚款500元的处罚。但在执行拘留前,王某提交医院诊断报告证明自己怀孕,拘留未执行,罗某的行政拘留则已经执行完毕。

抛开个人素质不说,这里还想说一个观点,那就是“公权不举就会导致私行的泛滥”,校园暴力还有家长们的种种冲动行为,都和这个有关。作为学校,他们的权威性没有被高举起来,学生不怕、家长不信,学校在碰到这一类事情的时候,底气不足,含含糊糊,对犯错的学生缺乏管教力,处理相关事情的时候只会打太极或者做和事佬。并不是想让学校来背锅,学校的“公权不举”,这个现象是整个社会舆论和广大家长们都要负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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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大力提倡快乐教育,反对从严治学的时候,当我们不再把“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当作箴言的时候,当我们动不动就质疑老师和学校权威的时候,当我们有一点点的不如意就抱怨甚至是去投诉的时候,当我们以为交了学费老师就是教育的服务者而不是传道者的时候,学校老师的权柄就会越来越受到限制。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所谓传道者,就是教你做人;受业者,是教你生活;解惑者,就是教你知识。而现在呢,我们的老师恐怕只剩下“授业”和“解惑”了,最重要的“传道”已经是名存实亡。曾经的老师教你做人那是可以用戒尺的,现在的老师别说戒尺了,连诫勉都得小心翼翼的。

师纲不举,何以治学!随之失去的是什么?失去的是求学者的敬畏之心!人没有了敬畏就放肆,孩子放肆就霸凌,家长放肆,他就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