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到我市9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西大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怡碗粥苦荞面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大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怡碗粥苦荞面粉,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西大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灵丘县市场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企业生产该批次食品正值疫情期间,尚未全面复工复产,只给怡碗粥客户生产了20袋,每袋2.5㎏,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库存。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种植环境及土壤污染。整改措施:严格检验原料,加强过程控制。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大同市平城区丽丽粮油经销部销售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丽丽粮油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8日的鸡蛋,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蛋,共购进2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已张贴召回公示,无人退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大同市南郊区平城桥集贸市场田源水果店销售的桔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南郊区平城桥集贸市场田源水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12日的桔子,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桔子,共购进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已张贴召回公示,无人退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32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魏都大道分公司销售的金钱麻饼(芝麻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魏都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的金钱麻饼(芝麻饼),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金钱麻饼(芝麻饼),共购进48袋,已销售30袋。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没收抽检检验同批次金钱麻饼(芝麻饼)18袋。

五、大同市平城区味芝树牛排烤肉自助店销售的粉丝粉条(宽粉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味芝树牛排烤肉自助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19日的粉丝粉条(宽粉片),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粉丝粉条(宽粉片),共购进17.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44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大同市平城区雁宏餐饮店销售的粉丝粉条(细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雁宏餐饮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的粉丝粉条(细粉),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粉丝粉条(细粉),共购进5.07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4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大同市城区同福山西特产经销部三部销售的全羊杂(香辣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城区同福山西特产经销部三部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6日的全羊杂(香辣味),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羊杂包所检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全羊杂(香辣味),共购进35袋,已销售6袋,抽检18袋。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没收抽检检验同批次全羊杂(香辣味)11袋。

八、大同市平城区溪波果蔬店销售的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溪波果蔬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的沃柑,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沃柑,共购进23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种植环节,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通报农业部门。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九、浑源县佳家玛超市销售的甘草杏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浑源县佳家玛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19日的甘草杏,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甘草杏,共购进10袋,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已张贴召回公示,无人退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十、大同县世纪华联超市西坪店销售的小磨芝麻香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魏都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的金钱麻饼(芝麻饼),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金钱麻饼(芝麻饼),共购进48袋,已销售30袋。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没收抽检检验同批次金钱麻饼(芝麻饼)18袋。

来源: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