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主动作为,积极为事故中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伤者得到及时治疗救助。

不久前,刘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卢陈线由东向西行驶至6公里771米处时,与前方顺向骑电动自行车的袁某某相撞,造成袁某某及其车辆乘坐人李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此交通事故发生后,袁某某、李某某在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家庭困难,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卢龙交警事故中队民警积极了解到其家庭情况后及时为其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解决燃眉之急。(燕都融媒体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