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交通安全一直都是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校车安全更与学生交通安全息息相关,校车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交警二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针对校车安全的宣传和整治排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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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18时许,交警二大队坞墙中队副中队长冀军带领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路巡行动,当民警巡逻至坞墙镇时,发现一辆豫ND58**牌照的大型校车正在接送学生,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校车安全检查要求,随后民警对校车的安全设施以及随车人员和驾驶员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该名校车驾驶员支支吾吾,有意躲避民警的常规检查,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但该名驾驶员始终无法出示,并说忘带了,随后民警通过手持警务终端对该名驾驶员的身份进行核查,经检查核实

该校车为虞城县某校校车,来市区送学生放学,校车驾驶员任某伟的驾驶资格为A1D,但是任某伟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依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且驾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随后民警针对任某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任某伟和随车老师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讲清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随后民警针对任某伟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罚款以及对任某伟的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记1分并罚款的严厉处罚!并且将该校车依法进行暂扣。

由于天色较晚,出于安全考虑,随后民警驾车将校车里的两名学生送至家中。

来源:商丘交警支队

原标题:交警二大队查获一起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