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人们大多数都生活在小区里,在小区里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管家,即物业,物业负责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以及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同时也要保障小区的安全,为业主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相应的,我们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那么出租房的物业费哪方来交,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出租房的物业费哪方来交,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篷律师解答:

出租房的物业费由出租人来交,如果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了。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

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篷律师解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租户)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公司可以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因为业主与租户之间的协议(租赁合同)是双方协议,对第三方(物业公司)不产生效力,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所以在租户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如期交费的情况下,业主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如果租户私自逃跑而欠下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欠下的物业费仍由业主缴纳。如果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