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高校要求取快递不能带走盒子”的事件登上热搜榜,引发了人们的关注。西安一高校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快递点当场拆盒,禁止取件人带走盒子,如若违反制度,快递点最高罚款三万元。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现在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学生把快递盒带回宿舍乱扔,直接影响环境卫生,禁止学生带快递包装回宿舍,垃圾就减少了很多。有学生则表示此举给学生带来不便,自行拿袋子装快递,可能还要奔波多次;水果、鞋等物品不适合拆开包装;一些隐私物品的开封则给取件人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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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高校声称这项举措方便了垃圾分类,也减少环境污染。 虽说出发点是好的,但也恐怕会遭非议。首先,纸盒回收是有利可图的行业,而高校强制性要求纸盒不能带走,却也未说明纸盒后续处理的方法、是否进行了回收、其中是否有利润流通,这难免引人怀疑侧目。这种怀疑论是可以理解的,处理事件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频发,高校的公信力经常不足以消除怀疑。对此,高校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在做出任何规定前,都应该细致、耐心、客观地讨论,公开每一个环节。

第二,该校要求学生不能把快递盒带回宿舍,高校是否有权制定这样的规定?这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我国的高等院校享有“高校自治权”,大学享有自治的权限是因其承担着维护学术自由的使命,但这项权力本身就处于行政法律关系之中,无论是其行政管理权力还是学术权力的行使都应当遵循正当程序的原则。在法治国家中,大学组成人员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大学自治而遭受侵犯。但是,该高校对于快递盒不能带回宿舍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对学生自主支配个人所有物的权力造成侵犯,而对隐私物品的拆封也侵犯了个人隐私权,有些物品破坏了包装,可能造成物品无法退换,也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一定侵犯。因此,哪怕该举本意良善,但已经有些“逾矩”。(参考郭俊才 《高校司法权的审查》2016)

第三,垃圾分类制度需要这样的手段来执行吗?其实,垃圾分类相比于一项措施,更偏重于培养人们自觉的习惯。日本的垃圾分类做得细致,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实行社区自治,居民互相监督;西班牙很早就实行垃圾分类,并不断强化每个公民的的责任感,比如玻璃和纸箱运往各自能再利用的场所,分类后的厨余被运往堆肥场,使得居民认为自己做出的努力是有效的。这些案例或许给我们一些启发,那就是环境保护依靠惩罚性措施并非长久之道,更重要的是从民众的意识普及和知识普及上下功夫,以制度作为保障,教育和引导作为长期战线,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高校要求包装盒不能带回宿舍,这种带有强制性的规定,其实并没有从学生的心理层面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责任感,反而让学生叫苦不迭,甚至会适得其反。

高校制定条例,“出发点是好的”还不足够,一定要深入学生的生活,本着合法合理的原则,让学生在每一项规定中都感受到温暖和关怀。以往高校做出规定比较注重结果的习惯,在现在教育全面发展的环境下应兼顾细节和过程,以学生为本。

来源:红网论坛(徐艺萌 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