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的分房制度取消后,楼市迎来了长时间的繁荣期,房价一路高涨,尤其是在一线大城市,简直就是寸土寸金。然而跟高房价不成正比的是,农村住宅的造价要相对低得多,很多年轻人选择去大城市打拼,但是打拼多年依旧负担不起高房价,于是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回老家盖房。

虽然在农村盖房也能解决刚需问题,但是大家也知道,农村的房子并不值钱。然而这种情况在如今发生了逆转。因为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经在今年生效,值得一提的是,新的土地管理法中就提到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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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这以前,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时候不能进入市场交易的。如果有企业想在农村投资建厂,则需要先把土地变为建设用地,而且还要投入不小的成本,难度可想而知。正因为这些原因,不少企业放弃了在农村投资建厂的想法。

而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可以入市交易,出让或者是转租给单位和个人,这样不仅便利了企业在农村地区投资,转让土地也可以让村民获得一定的分红收益,可谓是一举两得。

不过,修改条例对农村的征地补偿措施也进行了改革。在此之前,农民的宅基地和耕地如果被占用,则以年差值倍数法进行补偿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其实拿不到多少补偿款。但现在不同于以往了,补偿方式将依照片区的综合地价,增加了农民住宅补偿费用,以及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等项目,大大提高了农民的征地补偿收益。

同时,新规还延长了农村各类土地的承包期,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其中,家庭耕地承包合同、草原和林地承包合同期限分别为30年、30年至50年、30年至70年,合同期满后均延长30年。

原农村宅基地制度实行一户一宅制,但实际上一些地区土地较少,难以保证一户一宅。改革以后,每家每户都有了居住的地方。在某种程度上鼓励农民转让他们的宅基地。毕竟,在现实中,许多人在城市买了房子。

而且对农民最大的一个好消息是,新的土地管理费实行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也就是说农民的宅基地是有偿退出的,而且还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把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的住宅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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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城市化的发展是一方面,大多数农民也渴望住在城市,而之前唯一的障碍是宅基地和住房补偿。新规出台后,丰厚的补偿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也减轻了他们城市买房的负担。

因此,总的来说,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在很多方面提高了农民的身价,这对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