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罗某的房屋因旧城改造被征收,她还没签补偿协议,却被误拆。为此,罗某几次将相关部门告上法院,案件判决后,她依然不服。今年5月,她又将南宁市住建局告上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罗女士与相关部门达成和解并拿到赔偿款。10月15日,罗女士到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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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主动申请撤诉后,向法官表示感谢。

罗某的这套房屋位于友爱南路22号,2017年10月,她的房屋被南宁市列入南棉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将被征收。罗某在规定期限内,未与相关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9年5月,南宁市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对罗某的房屋征收。罗某不服,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罗某的房屋被西乡塘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广西银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翔公司”)误拆。

事后,罗某先后将西乡塘区政府、南宁市政府等多部门告上南宁市中级法院和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各类行政诉讼。这些案件经历一二审法院裁判,但她对结果不满意。今年5月11日,她将南宁市住建局告上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并将银翔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确认南宁市住建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同时返还其涉案房屋内的财物或赔偿物品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26.9万余元。

经过开庭审理,主办法官了解到,此前,罗某曾就赔偿数额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由于她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协商未成功。而她曾放置在房屋内的部分物品,被银翔公司工作人员取出并专门放置,可随时去领取。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先联系各方,清点交接物品。经过清点确认,罗某房屋内的物品大部分都在。

法院干警协调各方当事人清点罗某被存放的物品。

“你打了这么多场官司,就是为了补偿,补偿也要在合理的范围。”随后的调解中,主办法官多次与罗某交流,经过几个来回的不懈努力,各方对于赔偿金额的差距越来越小,最终罗某同意由银翔公司赔偿5.7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收到赔偿款后,罗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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