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0年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正常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的、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8日及2020年1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

上述现金管理可能存在协议银行所揭示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常见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经拟定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创造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不含本次购买产品)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