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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我读到我的学生龙同学的一篇作文,心里很受震撼,至今难以忘怀。一直想为它写一篇文章,又不知道从何谈起。这篇文章全文如下:
一件伤心的事
时间就像一条长河,一去不复返。在这条长河中,我经历了很多故事,最令我伤心的,要数我家母狗被打死那件事了。如今想想,那次画面依旧清晰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
我家的母狗好像还没有取名字,它长着一双蓝汪汪的眼睛,一身黄色的皮毛,还有那发达的四肢。
从前它很凶猛,应该刚从动物园里出来的吧,只要看见人便吼起它那洪亮的大嗓门,一副凶猛的样子,好像它在说:离我远点,不然我吃了你!当然它这样,我肯定不会去自讨苦吃,就离它很远。渐渐的,它一直呆在窝里,也不出来。送他吃的,它又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生了一个小狗宝宝,一身灰灰的皮毛,懵懂的样子,叫人想去摸一摸。可是小狗的妈妈却很凶,可能是因为母爱吧,怕我们欺负小狗,所以要保护她。我每天上学,小狗都会跟过来,要绕好几个圈子,才把它送回去,可是这样安稳的日子并不长久。
一天我的伯伯和几个人把母狗抓走了,我和奶奶怎么说,怎么做,他们都不同意,硬要把母狗带走。母狗见我们很着急,便跑回来看了看我,尾巴对我摇了摇,好像在让我摸摸它。我便摸摸它的皮毛,很柔软。不过我感觉到它也很害怕。走之前,它看了看我和睡着的小狗,好像对我说:“我没事,帮我照顾好小狗吧!”
突然,我听到一声母狗的尖叫声,便赶忙跑出去,看到的就是可怕的一幕:母狗被吊在树上,活活被打死了,看见它身上的血,还有那慈祥的眼睛,让我很讨厌打死他的人。他们只为了一餐狗肉,便打死了狗,而且还一脸享受的样子,叫我过去一起吃。我没理他们,一个人躲在屋里悄悄地哭。
没过几天小狗也死了。听邻居说,我上学小狗总是跟着我,那天没跟上我。在回来的时候,被车压死了。母狗在临终前叫我照顾好小狗,可我……
这件事让我整整伤心了两个多月。他们为了享受就乱杀动物,我很讨厌这些人,为了自己的一时口福之欲便乱杀动物的人。
时间虽然可以冲淡一切,但这件事可能我一生也无法忘掉。
读完这篇文章,我写下评语:“确实很令人伤心。爱动物,只有具有文明素质的人才能做到。很高兴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上作文课的时候,我给两个班的学生都念了一遍这篇文章,给予高度评价,并在家长群里发了这篇文章的照片,希望家长读了之后,也能有所感悟:教育,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事业。
按理说,这事情就应该完了。可是,事情并没有完,二十多天过来,我一直想着这篇文章,眼前总是浮现着那只可怜的母狗,耳边似乎听得到这位可爱的女学生哭泣的声音。我还想说一些话,为了这位可怜可爱的女孩子。
鲁迅先生说,把美好的东西毁灭掉,就是一桩悲剧。照这么说,小姑娘家的母狗和小狗,是她忠实的伙伴,两狗双双死去,对小姑娘来说,无疑就是一桩悲剧了。这悲剧对小姑娘精神产生了巨大的打击和长久的折磨,是不能不令人同情的。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为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有必要对这个悲剧进行一次深入的分析和解剖。
这悲剧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从社会学、教育学等多种角度来看,我认为有以下这些:
第一,私有财产权不明晰。中国是亲情社会,家庭财产往往是家庭所有成员的共有财产。故作者的伯伯虽然分家在另一边,只要母亲所有的,他伯伯认为自己也有份。故可以带人来弟弟家打狗吃肉,母亲和侄女哀求和反对都无效,他认为自己有权打狗吃肉。财产权在家庭家族里没有明确边界,这是悲剧原因之一。
第二,爱动物、保护动物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在某些人看来,所有动物都是一块块会行走的生肉,都可以炒成盘中美食,一饱口福。很少想到某些宠物是人类的朋友、伙伴甚至家中一员,不曾想到动物有给家人精神慰籍和陪伴之功。在一个长期吃不饱饭的民族,实用主义就是食用主义,能不能当饭吃,是判断一切事物是否有价值的唯一标准。养狗养猫,就是为了饱餐一顿,所以,作者的伯伯认为自己打狗是天经地义,母亲和侄女哀哀戚戚是很可笑的,完全可以不听不顾。
第三,普通老百姓缺乏基本教育常识,中国儿童的人文环境很恶劣。这位作者的伯伯当作孩子的面打死她心爱的母狗,让孩子看到鲜血淋漓的场面和圆鼓鼓的狗眼睛,让她受到很大的刺激。而这位伯伯对此全然不知,还叫她一起来吃狗肉。无知必然导致野蛮。伯伯对侄女产生了的心灵伤害,而他对此毫无知觉,酒足饭饱,就忘记了狗肉,留下侄女长达两个月时间的伤心和痛苦。
厨师天天杀猪宰羊,血腥满身,人待在这个环境久了,不利于养成善良、仁慈的性格。故孔子曰:“君子远庖厨。”这是很有道理的。而有些家长却没有这个教育观念,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让孩子亲自围观甚至动手屠杀动物,说“无毒不丈夫”,以孩子养成残忍的性格为荣。从前,网上流传一张十岁小男孩的照片,人们称之为“杀鱼弟”,那眼神何其冷酷、犀利,望之令人心惊胆寒。这眼神就是一个鱼贩叫他儿子天天杀鱼练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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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鱼弟”成名之后,其家长没有反思己过,反倒引以为荣,把“杀鱼弟”作为自己摊位的招牌招徕生意。过了几年,悲剧发生了,网上又传新闻:“杀鱼弟”自杀了。

“杀鱼弟”最终杀害了自己,这个悲剧,可以说是他的家长一手造就的。
在一个恶劣的人文环境下,在一个缺乏基本教育常识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要养成一颗善良仁慈之心,是多么艰难;没有教育出一个个敬畏生命的未成年人,要建设一个幸福和平和谐的社会,又是多么困难。
读了龙同学的这篇《一件伤心的事》,我浮想联翩。
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不吃狗肉猫肉,每年桂林的“狗肉节”都遭到国内动物保护人士的反对和抵制;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明晰的家庭财产权界限,像我们这样家庭财产权不清楚的很少;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家庭从小给孩子爱和尊重的教育,从小给孩子灌输“仇恨”、“消灭敌人”的教育的国家很少。倘若龙同学生活在发达地区和国家,他的伯伯吃不了她的爱狗,不可能给她造成精神伤害。
有诗为证,这首诗的标题是《樵夫,别砍那棵树》,作者是美国诗人乔治·珀金斯·莫里斯。他的诗这样写道:
樵夫,别砍那棵树!
一根树枝也别碰!
我年轻时它遮蔽过我,
现在我得保护它。
这树是我先祖亲手
种在他的小屋边,
樵夫,让它立在那儿,
你的斧头别伤了它!
那棵熟悉的老树,
它的光荣和名声
已传遍各处,
你还要将它砍下?
樵夫,别砍了!
它的根已在土里扎固;
哦,别砍那棵老橡树,
它现在已是参天的大树!
当我还是个无所事事的小孩,
我就常到它凉爽的阴里;
我的姐妹也来到这里,
尽情欢乐,尽情嬉戏;
我妈妈在这里吻过我,
原谅我愚蠢的泪水,
让那棵老橡树留着!
老朋友,我的心弦紧绕着你,
就像你的树皮一样与你连在一起!
野鸟在这儿歌唱时,
你还会把树枝弯下,
老树啊!你还能顶住狂风暴雨!
樵夫,离开那地方;
我还能伸手拯救它时,
你的斧子别伤着它。

樵夫砍树,总是有各种理由。这首诗口气何等坚决,毫不让步,毫不妥协,毫无商量的余地。面对手执斧头的樵夫,他勇敢地站出来说不。他的财产,他心爱的东西,他人没有权力毁灭它,他也没有责任接受他人的精神伤害,有法律和枪支给他撑腰。所以,全诗没有一个“请”字,不容许就是不答应,贪婪野蛮的樵夫只能落荒而逃。
龙同学的狗,因小主人无力保护而死,酿成一场悲剧;莫里斯的老橡树,因主人的坚决保护而活,还被写进诗歌里,流传全球,成了一桩喜剧。一死一生,一弱一强,一悲一喜,其中缘由,值得仔细琢磨。
最后,我想,什么时候伯伯不敢去叔叔家打狗,成年人不想在小孩子面前杀生,小女孩敢于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宠物,那我们的社会文明和教育环境就有大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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