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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居(深圳)公寓“跑路”了——不仅卷走了租客的租金,还拖欠部分房东的租金。这不是第一家暴雷的长租公寓。

今年以来,蛋壳、友客、巢客、岚越、寓意、青客、沃客、喔客、鼎家、三彩家、城城找房等长租公寓……相继”暴雷”!

长租公寓为什么会”暴雷”?

按照正常商业模式,长租公司将房东房屋收集后转租给租客,通过赚取中间差价或提供额外服务等方式以获取利润,长租公司是不会暴雷的。但按正常商业模式,长租公司的利润有限。于是,长租公司剑走偏锋,采取“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经营方式,想快速占领房源和租客,企图快速获得高额盈利。

高收低租是指,长租公司作为中间商,高价从房东手中租来房子,却以低价租给租客。比如,乐居公司以6000元/月的租金从房东手里租房,然后以5000/月的租金出租给房客。

长收短付是指,长租公司收取租客的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东的租金周期。比如,乐居公司按年向租客收取租金,而按月向房东支付租金。

这样的经营模式下,一旦不能垄断房源,一旦不能用资金时间差打平亏损,很难不“暴雷”。

乐居公寓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王玉琴律师认为,乐居公寓卷款跑路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乐居公寓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有五种形式,乐居公司符合第4种: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据乐居公寓维权群内租客的粗略统计,乐居公司卷走约1000户租客高达约4000万元的租金跑路,是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乐居公司都携款潜逃,使租客、房东追讨无门了,当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综上,乐居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

房东、租客该如何维权?

乐居公司跑路,房东未收到剩余租金想赶走租客,租客已经付清一年租金却面临无房可住的窘境,房东、租客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

王玉琴律师认为,房东驱赶租客是不妥当的。因为租客与乐居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房东与租客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房东不能驱赶租客。当然房东承担租金损失也不合理,因此,建议房东与租客协商解决,共渡难关,然后共同追究乐居公司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房东、租金应该到公安机关报警,提供租赁合同、收到或支付租金的凭证等证据,要求追究乐居公司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退赃退赔。现已有部分房东、租客到公安机关报案,希望公安机关尽快刑事立案,早日为房东、租客挽回损失。

当然,一切救济都是事后的,为时已晚,因此事前预防尤为重要。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长租公寓的市场监管,也希望房东、租客与长租公司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资质信用等信息,选择口碑好、知名度高、经营时间长、负面舆论较少的租赁公司合作,避免被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