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商丘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丘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申请》(商城管〔2020〕160号)收悉。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2012〕3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按商发改价调〔2011〕15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执行。

此批复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6日执行,执行期三年。

在执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动,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执行期满前一个月,将你单位有关资料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新审批。

附件:商丘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