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学校:

近期,我省发生多起教师师德失范事件,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如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教师李丽娜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时有侮辱性言辞。朔州市朔城区第六小学教师王海花在该校六年级(五)班的毕业班会上谩骂侮辱学生。怀仁市第九中学校初中部教师魏晶晶于2020年8月30日午休时对一名学生以打耳光方式惩戒。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职业中学教师王晓君在2020年10月13日下午联合丁彦兴、李宏滨等两名学校临聘教师对一名与其发生冲突的学生进行殴打。山西省实验中学教师杨春霞于2018- -2020 年违规在校外培训机构带课上百节。

以上涉事教师及相关事件的其他责任人已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作出严肃处理。上述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我省部分地区、部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部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差、职业道德水平低。为举一反三,进一步纠正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不端行为,树 立教师职业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要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教师党支部,建好党员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教育广大教师用 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勉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守 好教育报国初心 、担好筑梦育人使命。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师德师风监管工作,对本地教师队伍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本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做好教师管理和教育工作,引导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坚决 防止发生教师违反师德恶性事件。

三、开展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连续发生恶性事件的朔州市及其他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各直属学校要认真汲取教训,立即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一次不少于一个月的覆盖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要组织全体教师对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进行深入学习和再学习,认真、如实开展从教行为自查,撰写学习心得和自查报告。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教师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体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和立德树人工作情况开展逐人核查,对核实有违反行为准则和相关禁令的教师,要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组织全体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签署师德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师德档案。同时,要组织教师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易发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事项作出专项承诺。要按要求做好师德档案的定期抽查和监管工作,定期提醒教师敬畏制度、守好底线,避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要公开所有市县和全部学校师德师风举报方式,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逐一上报查处结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除要按规定严厉处理涉事教师外,还要对所在学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

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管,对工作要求贯彻不力、敷衍塞责,出现恶性事件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学校于11月底前将本地本校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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