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小编发了一篇文章是国际足联权威专家哈克特先生关于国安鲁能之战中两次焦点判罚的叙述。哈克特先生的意见是巴坎布手球被判点,以及巴坎布被卡达尔踢倒的点球,均是误判!具体的原因,我在上篇文章大体进行了阐述,简言之前一个判罚巴坎布不是一个故意的手球,因此不是点球;而后者尽管巴坎布被卡达尔踢到,但是从力度来看不足以摔倒,因此也不是点球,是正常的身体对抗。大家先别忙着喷,注意这是哈克特的意见,不是我的意见!大家别喷错了人,伤害了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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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出那篇文章后,引起了读者的一片哗然,尤其是鲁能球迷对此尤为不满。而且,有的网友质疑哈克特的“故意手球”论调是上一版的国际足联规则,而并非最新版本的关于手球的国际足联规则。说实话,我也记得好像去年出台了一版新的规则,确实对手球好像是取消了“故意”的论调,但由于是哈克特这样的权威人物这样说,所以我在上篇文章也没有进行反驳,毕竟人家是个专家,我充其量只是个网络混子。不过,出于严谨的治学态度,我还是在近几天仔细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力争找到最最准确的手球相关规则,以显示我超出常人的严谨态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下面我将详细的将国际足联相关手球规则介绍给大家!由于篇幅可能略长,建议您先收藏本文,在有充足时间的时候再仔细阅读。包括以后再遇到类似手球判罚,您完全可以打开我这篇文章,然后理直气壮去回怼那些质疑你的球迷。因为,您即将看到的,就是最容易理解并且最直白的关于手球规则的描述。不过,鲁能球迷可能还会略有失望,那就是依据这版规则,巴坎布那个手球依旧是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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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手球规则,更注重“故意手球”里面的“故意”二字,而在最新规则中不再特别强调“故意”二字,将关注点转移到结果上。当然,“故意”二字也依然有用,并不是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后面您耐心读完本文就可以明白。最新版规则的原文我都会用加黑字体来体现,以便大家知道哪些是书中描述,哪些是我的评论解释。

以下情况被视为手球犯规:

  • 故意用手或者臂部触球,包含手或者臂部向球移动的动作。
  • 手或者臂部触球后,获得控球权,并且进球得分或者直接形成策动助攻得分。那么,即使这个手球是非故意的,意外的,那么也依然会被判罚手球犯规。这里面就已经和前一版有了区别。故意不故意在这里不作为主要判罚依据。主要是针对进攻方。
  • 手或者臂部的位置使身体不自然的扩大。
  • 手或臂部处于肩部以上。

以下情况不被视为手球犯规:

  • 球接触自己的头或者身体、脚之后直接接触了自己的手或者臂部。前提是不和是上述四条冲突。
  • 球接触很近的球员的头或者身体后,反弹直接接触手球队员的手或者臂部。这就是巴坎布的情形。
  • 手球队员的手或者臂部距离身体很近,且没有不自然的扩大身体范围。
  • 队员倒地时,手或臂部处于身体与地面之间以支撑身体,且手臂没有横向或者纵向展开。原来鲁能好像有过类似的被判罚手球,现在看也是误判。

通过上述描述,相信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什么才会被判罚手球犯规了。巴坎布当时,背对费莱尼并且距离费莱尼很近,皮球被费莱尼顶回来之后打在巴坎布自然伸展的手臂上。因此,这个是符合规则里面“不被视为手球犯规”的第二条。当然如果巴坎布胳臂向天上伸展高过肩部,那么如果再打到手臂上,那么这个就是个手球无疑了,因为这就符合了“视为手球犯规”里面的第四条。“视为手球犯规”条款的优先级最高。因此,手球犯规的判罚其实还是很复杂的,需要裁判员对于规则非常熟悉,因为往往同样极其类似的犯规,可能就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判罚!球迷看球也应该要更加职业和冷静,我们国家的足球不光是球员需要提升水平,所有的球迷也需要提高自己的看球水准。我们追求的是公平公正,而非人身攻击!

本人居住在北京,但并不代表我会偏袒国安。因为输球并不可耻,没有拼搏精神才最可耻!裁判因素我们无法掌控,球员能够掌控的就是打出自己的最佳水准,对得起所有热爱自己的球迷!至于最后的结果,让喜欢关注的人去关注吧,反正我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