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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

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并能做到遵纪守法

是每一个成年人所必备的

但总有人偏偏不这么做

碰到一点小事就发火

一言不合就打人

后果可想而知

男子郭某因公交车未开空调,与正在驾车的公交车司机王某发生争执并对其进行殴打。

近日,东方法院依法审理该案

被告人郭某构成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5月24日15时许,郭某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国超市公交车站乘坐王某驾驶的18路公交车。

在乘车过程中,因该公交车出故障未能开启空调,郭某与司机王某发生纠纷,后矛盾升级。

在公交车离开东方大道东方中学附近一站点缓慢行驶的过程中,郭某来到驾驶位旁和王某争论,在争论过程中郭某先是用手指着王某,后用手戳王某脸部,用手指动王某所戴的墨镜,后直接用手击打正在驾驶公交车的王某脸部一巴掌。

王某被殴打后紧急踩刹车

(车上至少有7名乘客)

把公交车停住并拨打110报警

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6月5日,东方市公安局依法将郭某口头传唤至该局接受调查。

东方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殴打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吴佳穗丨编辑: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