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流域(含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办资管﹝2020﹞112号)、《湖南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文件精神,耒阳市高度重视,成立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水政监察大队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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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企业取水许可

我是按照“先核查、后登记、整改提升”的原则,耒阳市全面摸排,掌握全市取水工程(设施)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针对核查登记反映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方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分类施策推进整改,严格取水许可管理。

截止9月25日,耒阳市全面完成569处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其中退出类61处、整改类94处,完成销号整改提升155处;保留类414处(346处非取水许可类、68处取水许可类)。目前,耒阳市该项工作已进入验收阶段。

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规范了全市取用水行为,为水资源费改税奠定了基础。

通讯员: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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