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和她从小相识,青梅竹马,两家关系一直非常好。
三年前在外地工作时相爱并在一起,在一起两年,我很爱她。准备通知父母告知恋情商量婚事,结果被告知隐瞒了几十年的这件事,我的爸爸和她的爸爸是同夫异母的兄弟。
我和她的亲弟弟做了亲子鉴定,具体的结果不记得,大概就是百分之九十九吻合。
请问我和她可以结婚么?法律上还是感情上的回答都需要,万分感谢。
法律上不可以。实际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代旁系血亲的计算方式是先找到共同的祖先。
你父亲和他父亲是同父异母,所以你们有共同的爷爷。
爷爷是一代,你们的父亲是一代,你们是第三代。
所以你们依然是三代旁系血亲,是不允许结婚的。
如果你们结婚了,就是无效婚姻。所谓无效婚姻,就是法律不承认,视为没有婚姻关系。
然而你提到在法律上你们是没有亲属关系的。
所以,你们如果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能无法识别,导致你们可能领了结婚证。
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要有人举报,你们就是无效婚姻。
这里建议就不要违反国家规定了,从遗传学的角度,这条纯粹是为了你们好。
不过如果你们铁了心要在一起,也不是不可以,只能同居不结婚,而且,不能生育小孩。
就看你们能不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