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发生的这起事情,给喝酒的朋友提了个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醉酒朋友回到“住处”附近后自杀身亡,送他回家的当事人李某被判担责赔7万。当晚自杀者坐副驾驶意识清醒,下车后招手说自己可以走。而死者妻子则回应,当晚若送人者联系家属或直接送进厂里,或可避免悲剧发生。

法院审理查明,因醉酒男子未告知家中地址,被告将其送到原住处附近后离开,次日醉酒男子被发现使用铁链自杀身亡。法院认为朋友未尽安全护送义务,判其承担5%责任,赔7万余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事人李某鸿表示:我觉得最冤的就是因为我送了他。反而我要承担责任。我确实也是尽了照看义务的!在以往的案例中,酒席组织者与同桌共饮人对受害人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这事被曝光以后,有许多网友吐糟判决不公平,他们认为李某鸿有点冤。更有网友发出疑问:如果这位男士没有送自杀者回去,是不是就不会担责?

感觉这差不多就是一个和稀泥的判决,当事人有几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1.“因为我送了他,反而要担责”。言下之意,如果不送,反而啥事都没有! 2.“如果他选择自杀,就是不醉酒也能自杀”。言下之意,自杀跟醉酒无关,对于送他的人而言,根本不能预见,纯属意外事件!

更让人疑惑的是,同桌吃酒的其他人没有责任吗,难道不是共同担责,怎么变成送人者一个人的责任了。我记得自杀的话连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凭什么送人者就该赔?

对判决的疑惑我又去翻了一下B站罗老师的视频,应该先判断这两件事有没有直接关联性,如果没有,那这件事与朋友便没有关系。还有就是得从一般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把情境中的人当超人来考量。即,每次你都得把所有醉酒的人安全送到家吗?这显然是不合适的。不应以极高道德标准对一般人进行法律约束。法律只负责最低道德约束。

以后喝醉酒,人送还是不送呢?

想想,做人还是冷漠一点好,谁都不愿意碰上这无妄之灾。从朋友的角度说,非应酬尽量别喝酒。道理归道理,法院不改判说破天也没用。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坐在一起可以喝的,组局者、参与者、劝酒者都得掂量一下,不然有理说不清。那些家里没矿、法条研究不细致、相关案例不了解,还是不要共同饮酒了。

网友热议

地瓜熊老六: 这个判罚,有点一言难尽啊,以后还能不能愉快的和朋友一起喝酒了?按照这个判罚,以后喝酒,必须要把朋友亲自送到家人的手里,才算无责。如果是单身一个人在外,应该把朋友送回家,伺候上床,哄他睡觉,一直到第二天酒醒,才算无责。

海蓝蓝的梦:这样的判决有失民心,助人为乐本来该奖赏,这么判决不知道法官是不是偏激了。以后谁还敢送朋友回家呢?或者说,你只要喝了酒,不管醉不醉,说的话都是该忽略的?

爆笑:所以……以后一起喝酒前都要签一份生“死免责协议”,酒后因醉酒车祸、呕吐物窒息、酒后引发疾病、酒后自杀等等原因而死亡的,同饮酒的均无需承担责任,喝酒有风险,举杯需谨慎!

楼兰:其实这个很正常,我记得以前就有朋友喝酒喝出事的,结果就是所有聚会的人,人均赔偿八万左右,其实这个人也比较亏,最起码好心送他回家了,在醉酒,能送你回家的人,又能有几个人。只是人去世的突然,如何没有人承担赔偿也是不可能的,你想想啊,在哪里出事,我们总是会去坏哪里?而从来不想想自己有没有错。

口水鱼:当下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只要有人喝酒后出了事,一起陪他喝酒的人都逃脱不了干系,都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尽量少聚会,聚会时少喝酒。

来源丨红网论坛网友@嫩渣沃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

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