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执行的越来越严格,宅基地的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对于一户多宅或超出规定宅基地的农户可能要面临清退,对一些违规占用耕地的房屋将要面临无偿拆除。另外,农村现在还有很多户口早已不在本村民组的农户,还占据着村庄的宅基地。这种现象大都是几十年间里,有的农民子女由于升学、参军或其他工作发生了变化离开了农村。但他们父母的户口还是本村民组里,并且还有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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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户口和宅基地越来越吃香,一些子女就想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但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三类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房屋的。

1.户口迁出农村的子女

我们宅基地性质是“地随房走“,通俗的说法就是宅基地是跟着房子走的。房子在,宅基地就在,当房子不在时,宅基地就自动规属于村民组集体了。比如,当你的房子自然倒塌或因成了危房被拆除后,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就归属于村民组集体了。

如果,由于升学或其他工作的原因,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原来的村庄。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你就没有继承权了,换句话说:即使父母的房子还你那个村庄里,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只能居住,但不能扒倒从建。因为,宅基地是村民组集体的,你已经不是村民的集体成员了,所以,根据法规你就无权享用集体宅基地了。

2.父母和子女的户口都不在农村的

农村现在也有很多这样的现象:就是几十年前父母的户口还都在农村,因为工作或其它原因父母走出了农村,并且连同子女的户口一同迁出了那个村庄。当父母去世后,他们留在农村的房子同样是没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上面的物品是你有处置权,宅基地你是不许继承或转让的,也不能再在上面盖房子了。

3.回迁子女的也不能继承

回迁通常是指父母和子女原本也是农村户口,因为在外面做生意或工作需要,当时把户口迁出了农村。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想把户口重新迁回农村,这类子女也是不能继承父母房子的。按照国家的户籍政策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农村户口,好出不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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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父母在农村有老房子的子女来说,子女们的户口一旦迁出了原来的村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了,也就是说只能住,但不能扒倒重盖,更不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