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宿迁又现火车霸座一幕,有网友爆料称,在高铁上,一女子的座位是在靠窗的位置,但一位男子的行李和餐桌挡住了该女子的去路。女子要求男子让行时,男子明确表示拒绝,甚至反问:“我有义务为你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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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认为,权利是有边界的,有权利就有义务,坐在自己座位上是自己的权利,但自己享受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到自己的义务,为靠窗乘客让行是坐在外侧乘客的义务。另外,该男子故意拒绝让行的行为还涉嫌违法,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据铁路客运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应:“过道是公共区,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男子没权力阻止内侧乘客进出,协调不成的话可以由乘警介入解决。”

高铁霸座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比如2018年,一男子霸占某女乘客高铁列车座位、一女子强行坐到靠窗座位等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最终均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除了霸座现象,还有高铁上随意扔垃圾、脱鞋、抽烟、大声喧哗等经常发生的不良行为。为了构建和谐守法的出行规范,铁路部门有必要对此类行为加以严惩。并且,对于严重扰乱铁路运行安全的行为,例如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等行为应当在限制其乘车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不断提高铁路客运服务质量。

我们在乘坐火车时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呼叫列车工作人员前来协商管制,而不应采取暴力解决方式,不仅容易受到伤害,还破坏了出行的好心情。列车工作人员对此类行为不能姑息,应当为乘客维护权益,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必要时可以通过报警处理。

同时,我们作为乘客,也应当遵循出行交通规则,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保证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多一分谦让,少一分争吵。个人利益不得凌驾于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上,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内容编辑:尹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