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酒局后,山东博兴县女子魏某遭邵某猥亵,丈夫郑某见状出手教训对方,致其轻伤,被刑拘并赔偿19.5万元。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2020年8月27日,针对媒体反映的"男子打伤猥亵妻子者赔偿20万"情况,山东博兴县迅速成立以县委政法委牵头的"邵某某猥亵、郑某某故意伤害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山东博兴县迅速成立以县委政法委牵头的"邵某某猥亵、郑某某故意伤害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妻子遭受猥亵,丈夫出手教训却被刑拘

据悉,事发当日郑某平请朋友刘某吃饭,身为公职人员的邵某应刘某之邀一同前往。饭后三人都喝了酒,郑某平便让妻子开车送他们回家。期间邵某多次对郑某平妻子动手动脚,郑某平忍无可忍便在车上扇了邵某两次,然后又踢了他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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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醒后,双方协商和解。然而不久后,邵某声称医生诊断自己为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便将郑某平起诉。2019年9月初,锦秋派出所将郑某平刑拘10天,检察院称若不和解,就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捕郑某平,为了不让女儿小郑入党受到影响,郑某平忍气吞声,赔偿邵某各类损失近20万元。

确有此事,还是故意刁难

据小郑所言,当时父亲郑某平的证言中表明郑某平和刘某都对邵某动手了,并且检察院下达的意见书是8月27号,距离邵某受伤已经两个月。不仅如此,邵某因猥亵小郑母亲被处罚行政拘留的五日也因当时邵某在医院并未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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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邵某究竟有没有为自己的不法行为负责,又是如何断定自己身上的伤都是郑某平殴打他造成的呢?邵某又为何起诉的时候只起诉了郑某平而未起诉刘某?不得而知。

对郑某平如此处理是否有失公允

且不说郑某平只是扇了邵某两次,并给了他一脚,就算郑某平对邵某拳打脚踢再多次也不可能把邵某打成粉碎性骨折,莫非郑某平是某个隐世门派的传人,拥有一身"绝世武功",能两掌拍碎一个人的骨头么。

在本案中,明明郑某平一家才是受害的一方,郑某平妻子遭受猥亵,自己正当防卫究竟何错之有。难道就应该眼睁睁看着妻子被人猥亵什么都不做才是对的吗。这不禁让人想到了前几天的一个案例。

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肘袭胸部,男同学制止其逃跑时,将其踹伤。事发数日后,男子以受伤为由要求男同学家属赔偿20万元,8月21日,男同学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

明明是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却因此受到了处罚,而真正的加害者却逍遥法外。这样会导致人们在面对该类事件时不再愿意挺身而出帮助弱势的一方,社会的歪风邪气也会越来越严重。

法律维护的是法律正义

法律是有缺陷的,它不是万能的,法律维护的正义是法律正义,而法律之外的正义,法律是不予维护的。不仅如此,法律最终还是人制定出来并且由法官来行使的,所以法律在维护法律正义的过程中,会受到立法者、执法者、现有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律正义也不可能得到完美无缺的维护。

所以郑某平即使是出于保护妻子的想法对邵某动了手,但是只要邵某认定自己是被郑某平所伤,那么法律就会站在邵某一方,除非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找出真正的有罪之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老师罗翔说过: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是一种道德上被容忍甚至鼓励的行为,那就一定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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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8月30日被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本案由博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0月26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决定书》称,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6月20日中午,被不起诉人郑某某与被害人邵某某某、刘某某、妻子魏某某在博兴县新城二路博兴县某某路渔人码头酒店吃饭,期间郑某某、邵某某某、刘某某喝了酒。14时许,魏某某开车带上述三人离开,其中刘某某坐副驾驶座、邵某某某坐驾驶座后面、郑某某坐在副驾驶座后面。当车行至博城五路与新城一路某某路某某路交界处时,邵某某某在车内对魏某某实施猥亵,被不起诉人郑某某见状因气愤先是扇了邵某某某两巴掌,随后又用左脚踹了邵某某某右腿。魏某某停车后,被不起诉人郑某某将邵某某某从车上拽下,并踢了其左腿。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邵某某某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而小郑在网络发声之后,也有很多网友纷纷留言支持小郑"伸张正义",为小郑出谋划策。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早日调查清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还郑某平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