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100红利”,扩位证券简称为“红利ETF易方达”。

(2)根据《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于每年第三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0.5%以上或者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进行1次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公司将于2020年10月27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0年10月2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咨询办法

①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