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昊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新华化工计划自公告之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18,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48%;新昊投资计划自公告之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9%。

2020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截至2020年9月11日,新华化工、新昊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56,522股,占公司总股本1.21%。

近日,公司收到新华化工、新昊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16日,新华化工、新昊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7,991,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新华化工、新昊投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的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华化工、新昊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化工、新昊投资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2020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新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0,107,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截至2020年10月16日,新昊投资持股比例为4.16%,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新华化工、新昊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