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青县检察院就一起涉嫌非法拘禁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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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对该起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基本事实、认定依据以及处理意见等相关情况进行汇报,侦查人员对案件事实以及处理意见发表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案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时向被害人作出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且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拘禁被害人的客观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宽严相济原则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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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通过摆事实、讲法律,增强案件公开性、说理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通过具体案件办理切实感受公平、正义。

信息来源:青县人民检察院

★本期编辑:郝宴宴